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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红宇委员:建议“两高”明确律师投诉部门

2016年03月08日 18:30 来源于 财新网
尝试开通律师执业权利投诉的绿色通道

  【财新网】(记者 赵复多)律师的正当权利受限或被侵犯怎么办?投诉无门又如何解决?针对这些问题,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刘红宇提交了一份《关于增加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救济途径的提案》,建议开通律师执业权利投诉的绿色通道。

  实际上,2015年9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明确该五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等执业权利,不得阻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不得侵害律师合法权利。

  近期最高法也出台《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明文规定要通过“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处理律师投诉,公开联系方式,畅通投诉渠道”等方式完善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救济机制。

  “但这些制度规定初看详尽贴心、再看则难以推进”。刘红宇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这些相关规定仍粗糙模糊、不便操作,律师投诉也缺乏专门渠道。例如,“只有‘及时调查,及时告知律师结果和答复’,并没明确规定调查的时限和做出答复的时限,使得这些规定难免成为一纸空文。”

  另一方面是缺乏专门的律师投诉渠道,刘红宇介绍,已开通的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只是一条针对所有诉讼主体的热线,接线员并非专业法律人员,对很多专业问题缺乏了解和认知,“一般情况下只能简单记录,不能解决问题;尤其在处理律师投诉时,需要层层转交给案件具体承办法官,程序繁琐,效率低下。”所以在实际操作中,这些保障条款很难真正起到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效果。

  刘红宇指出,正因为缺乏可操作的执业权利救济机制,律师在执业权利受到损害的时候,才无法通过合法途径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因此,她在《关于增加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救济途径的提案》中提出:“两高”明确处理律师投诉的部门;针对12368专线的投诉难的问题,可以尝试开通律师执业权利投诉的绿色通道,并与律协联动,形成方向性投诉监察,使得律师能够及时维护自身诉讼权利,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

  刘红宇还建议,充分发挥已有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行业协会的作用,在已有的行业间沟通平台的基础上,增设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投诉平台,便于律师投诉,以便实质性解决问题。同时加强对律师投诉平台的制度建设,使得其解决问题更为规范、有效。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王丽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