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地方对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有迫切的需求和高涨的热情,但生态补偿涉及不同主体的利益关系及责任关系,单靠过渡性的政策措施和行政手段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很难形成长效机制。”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青近日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称,她今年继续关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在议案中建议制定《生态补偿法》,来解决上述问题。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加强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指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