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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提不良资产“债转股” 上世纪末经验难复制

2016年03月04日 14:11 来源于 财新网
面临不良率高企的大背景,“债转股”再次被拿上桌面讨论。但是从监管到商业银行,对此都存在保留意见

  【财新网】(记者 吴红毓然 实习记者 吴雨俭)作为供给侧结构改革任务之首,“去产能”的过程中伴随着大量破产重组和不良资产。3月3日,全国政协委员、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原总裁梅兴保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指出,把银行不良资产剥离到资产管理公司(下称AMC),并对其进行债转股,“是金融机构和企业在逆周期调节下最有效的措施之一”。

  在目前经济下行的态势下,银行“不良”双升,企业亏损面趋大。银行手中大量企业债权,便是坏账最大风险隐患。目前金融界诸多人士均研究债转股的可行性,此前有多位监管高层对财新记者指出,对债转股应持保留意见。“资产如果没用的话,股票到手里也还是废纸一张,债权不能有效剥离,受影响的还是银行。”

  梅兴保表示,目前企业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产能过剩,其中涉及到的基础性行业主要包括以国有企业为主的钢铁、煤炭、水泥等。从以往AMC的资产处置经验来看,“债转股”将国有企业的困难和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结合起来,是在经济下行阶段共渡难关的最好方法。

  “所谓共渡,就是不追债”,梅兴保说。将债权转为股权后,企业化解了眼前的债务危机,而AMC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待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再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资金。

  20世纪末,“债转股”曾经在我国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时大量采用,被视为国企解困三大政策之一。但目前情况已然不同。首先多家大中型银行需要对股东负责,其次中国经济下行趋势未减,债转股风险较高。对此梅兴保认为,与此前尚未上市的国有资产和银行不良资产处理流程相比,现在的债转股需要采取更加商业化的办法来处置。“银行有时候站在它的立场上也有自己的想法,所以债转股需要多方通盘考虑,共渡难关。”

  具体来说分为两个情况:一方面是基于政策性的债转股,即企业所欠银行的债务是由比如战略储备等因素造成的,这一部分就可以按照政策性的方式进行剥离和转股;另一方面是针对企业自身的经营问题造成的不良资产,可以通过市场谈判的方式,包括通过会计事务所和评估机构对剥离出来的资产进行评估作价,以更加市场化的模式来处置不良资产。

  “‘债转股’需要企业、银行和金融公司多方通盘考虑。”梅兴保说,“银行的意见可能比较复杂,需要进一步的沟通。但是大银行都是国家绝对控股的,所以关键是要国务院有关部门深入的调查研究之后果断决策。”

责任编辑:蒋飞 | 版面编辑:张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