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一带一路”与金融战略

2015年03月23日 17:15 来源于 财新网
长期来看,“走出去”还有优化升级的广阔空间,要进一步发挥金融在“一带一路”和“走出去”国家战略中的先行和主导作用

  【财新网】(张红力 | 文) 2012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2013年又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重大战略决策,进一步打开“走出去”的潜在空间,并把“走出去”提升到圆“中国梦”的新高度。

  正如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全国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的:“开放也是改革”。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走出去”战略已经取得重大成效。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过程中,金融是“牛鼻子”,发挥着引导资源配置和优化投资效果的重要作用。

  “一带一路”是大战略、大智慧、大工程, “走出去”是新常态,尽管短期内已经取得重大成效,但长期来看,“走出去”还有优化升级的广阔空间,要进一步发挥金融在“一带一路”和“走出去”国家经略中的先行和主导作用。

  “走出去”中我们的优势很多,如资金、市场、富裕产能,30多年的基础设施建设经验,高性价比的装备制造业等,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现阶段集中体现为“五个不足”:

  一是人才。各类技术人才、科技人才、项目人才广泛缺乏,特别是具有国际背景和金融专业能力的领导人才极端稀缺,无法满足“走出去”扩容增质的客观需要,无法满足以我为主导的“丝路基金”、亚投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长期发展需要。

  二是信息情报。“走出去”涉及地区和国家数量众多、类型复杂。例如“一带一路”沿线有65个国家,其人文、历史、发展阶段,以及与中国的历史渊源和地缘关系都有巨大差别,走出去企业往往难以掌握足够相关信息以区别对待、趋利避害。在对外直接投资中,由于对东道国的政治社会环境和商业制度惯例等掌握不充分,投资方向选择存在一定盲目性,常出现多家中资企业竞相加价和溢价过高的情况。对外投资只偏重政府关系,忽视与当地NGO(非政府组织)和GCS(Global Civil Society,国际公民社会)打交道,导致项目因环保、民生等问题受阻频频。在国家层面上缺乏一个统一、集约的信息研究和情报分析系统,无法满足走出去企业日益攀升的信息需求。

  三是深度。“走出去”没有“沉下去”、“融进去”,存在“建完即走”的现象,虽然企业和资金“走出去”了,影响力却没有真正跨出国门。从结构看,中国企业走出去中直接投资比重相对较低,所以,走出去走得并不扎实,也不深入,许多走出去的企业未能实现从工程承包商到境外经营者的身份转换,未能通过长期经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进而未能与当地社会实现更加深入的融合。

  四是安全保卫。由于全球地缘政治动荡日趋激烈,恐怖主义气焰持续嚣张,“走出去”在企业经营、人员生活、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需求不断增加,许多项目“孤悬海外”,目前安保方面还缺少统一安排和特别保障。

  五是模式。受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间较为有限的影响,“走出去”企业在模式上更适应政府安排的“承包主导型”合作,对具有一定商业风险的“投资主导型”合作模式不够适应。

  为扬长避短,进一步深化对外开放,要“活用金融”和“用活金融”相结合,更好更快地推动“走出去”,个人提出以下九点建议:

  第一,在国家经略的顶层设计方面,建议充分发挥金融作为国家软实力的先行优势和引领作用。集中金融力量优先办好“一带一路”这件大事,将“创新思维、创业心态”贯彻到底,在战略安排上体现“四个结合”:一是“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促进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双向互动;二是“投出去”和“融进去”相结合,加快利益共享过程中的深度融合;三是宏观目标和微观利益相结合,保障宏观战略的推进具有坚实的微观基础;四是“先予”和“后取”相结合,短期内给予沿线国家金融助力,长期内取得沿线国家对中国“更认同、更亲近、更支持”的良好效果。

  第二,建议在“走出去”过程中,加强金融“软实力”的培养和输出。建立完善的国际金融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一批具有国际金融机构工作经验、国际视角、国际金融外交经验的国际金融人才梯队。同时,在“走出去”过程中,加强发展中国家金融人才的培养。通过国家立项,为发展中国家培养金融人才,加强中国金融软实力的输出,宣传中国金融义利观,“走出去”过程中减少东道国的金融战略“掣肘”,增加金融战略“内应”。

  第三,建议重视在“走出去”过程中贯彻“底线思维”。建设统一的信息研究和情报分析系统,建立企业“走出去”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制度,并组织专业人才向“走出去”企业提供信息共享和决策咨询服务;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安保支持,积极维护和保障中国企业及其在外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第四,建议加快在上海自贸区或前海设立离岸证券交易市场(国际板)。吸引“一带一路”沿线企业在中国上市,助推国际金融中心战略;促进人民币投资货币化进程,助推人民币国际化;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形成沿线国家经济利益与中国经济发展更紧密利益捆绑,以金融服务“一带一路”国际经略。

  第五,建议丰富“走出去”模式,用好政府主导模式,用活市场主导模式,引导并鼓励“走出去”企业重视投资综合效应、融入当地社会、实现长期合作与共同发展。

  第六,建议更好地运用市场力量、广泛采用可行的变通做法,充分挖掘“走出去”潜力。在“走出去”投资方面,可以多尝试建立基于行业或基于区域的子基金,提升投资效率。

  第七,建议“中国企业走到哪里,中国的金融服务就应该先行延伸到哪里”。加快培育具有全球视野、中国特色的,具有成熟运作理念、强大竞争实力、先进企业文化的国际一流金融企业,提升“走出去”的微观格局,为“走出去”造船出海,实现从“追随”到“引领”企业“走出去”的转型。

  第八,建议在“走出去”过程中,倡导“绿色投资”。在加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中,要避免造成将国内重污染企业外移的印象。加大对绿色供应链企业的融资扶持力度,通过发行绿色债券和提供绿色贷款践行负责任大国形象,确保“一带一路”国家战略顺利推进。

  第九,建议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的协调配合作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需要政策性金融机构做好前期开发和投入,提供股权性质的启动资金,但也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注重商业化原则,发挥好商业银行在沿线国家机构布局、信息获取、风险管理、商投一体化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形成中国金融业对“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引领支持合力。

  (作者为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全国政协委员,本文为在2015年政协“联组会”上的发言)

责任编辑:张继伟 | 版面编辑:邵超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2015两会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