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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国地方司法观察:遏制贪腐关键在制度

2015年03月12日 08:43 来源于 财新网
数量多发且多为重大案件,成各高院贪污贿赂案件统计特点

  【财新网】(实习记者 刘昱含)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受贿案,原江苏省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季建业受贿案,雅安市原市委书记徐孟加受贿案,一系列重大贪腐案件纷纷位列各省高院日前发布的工作报告的典型案件中,在全国两会之际再次引人聚焦。

  为梳理中国地方依法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现状,财新记者专门统计并梳理各省级法院、检察院2014年度工作报告。

  贪贿案件数量持续上升,重大职务犯罪案件频发成为2014年贪污贿赂案件案发特点。具体数据如下表所示:

  “再不反腐,再不认真地反、加大力度地反,确实是到了亡党亡国的地步。”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明祥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持续大力度反腐是当下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

  “中华民族到了危急的时刻,这种表述并不夸张。”刘明祥认为,稳定局势、保护改革开放成果推动等国家建设都需要官民同心协力推动,“当下民众因层出不穷的贪腐问题对官员产生的不信任已达到了一个高值,不解决问题,‘官民对立’就是现实危险。有些地方政府甚至因为贪腐一度呈现形成政局塌方的态势。”

  据财新记者检索公开资料所得,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数字,从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5804件48632人;2014年1至11月,全国检察院共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0414件39533人,同比分別上升11.7%和7.1%。

  “贪贿犯罪案件数量近几年上升幅度较大,其实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刘明祥认为在未来两三年内,贪贿案件数字依旧不会下降,上升可能性依旧非常大。

  在分析贪腐案件数量大幅增长原因时,刘明祥认为十八大以来的政策重视是其中重要因素,“因为贪腐案件是‘扯起萝卜带起泥’,一抓就能抓一窝,不是一人、一时所能为。若没有中央彻底的反腐决心,动摇地方贪腐势力不会取得现在这么显著成效。”

  “中央诚然应继续坚持加大反腐力度,但不能把反腐当做运动来搞。”刘明祥指出制度桎梏是腐败问题根本所在。“如果问题不从根本解决,‘打一阵子好一阵子、不打就泛滥’这种情况就很难避免。“

  “毕竟不能把反贪腐作为政治生活长期的主要活动。不打不行,光打也不行。

  其实能贪腐是因为有贪腐的条件,所以需创造不贪腐的条件。”刘明祥认为,不贪腐的条件关键在于制度约束,而制度约束的关键在于法治。“官员依法执政,必须走法治道路只依靠德治,提高共产党员觉悟,实践证明不足以解决问题。”

  在如何具体推进制度约束、实现源头遏制腐败上,刘明祥认为完善监督制度,使官员形成规则意识是制度建设的切入口。“切实有效的监督制度让人不敢贪,如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一清二白的财产明细能有效遏制贪腐,很多西方国家在官员财产公示上已经做得很好。”

  除此之外,提高公务员基础工资,使其达到社会中等收入标准,刘明祥认为是遏制贪腐的另一制度保障。“中国公务员数量过于庞大,达到绝对的高薪养廉不现实,但应保证其收入达到国内的中等收入水平。”

  “制度缺失的漏洞使人的恶性有机可乘。”刘明祥认为,加大反腐力度查处案件,是现在解决问题的前提条件。

  “依法治国是根本途径,只颁布不实施的法律没有实际效果。”刘明祥表示,“本届领导集体能下这个决心、用这样力度去反腐,是非常合时宜的决定。”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王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