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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炜光:税种不代表实权

实习记者 罗国平
2015年03月10日 11:30 | 标签:税收法定
认为真正的权力配置和角逐反应在税制要素上,需将这些要素加以明确

  【财新网】(实习记者 罗国平)“真正权力的配置和角逐反映在具体的税制要素上,不反映在税种上”。3月9日,天津财经大学首席财政学教授李炜光针对立法法修改案草案三审稿(下称“三审稿”)有关税收法定条款改动的官方说法如是回应,并称在此问题上“应该较真”。

  3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对三审稿以“税种的起征、停征”代替“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等税收要素做出回应。她称做此修改是为了表述更科学,因为“税种就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和税率”。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郭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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