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钟馨)《立法法》草案正由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讨论,有关税收法定原则的表述在三审稿中被简化,“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四个重要元素被删除。这一删改随即引起热议,担心这一改动将导致政府滥权,影响公民财产权。
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秦希燕律师事务所秦希燕律师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税收条款的修改,采用“税收管理的基本制度”这样的概念表述比较科学,税收管理的基本制度就包括了纳税人、税率等内容,其涵盖的范畴比原来二审稿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