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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仁斌代表:加强电商交易与信息安全管理

2015年03月06日 20:43 来源于 财新网
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给社会经济注入了活力,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但其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线上特点同时也给诈骗、不良交易创造了条件

  关于加强电子商务交易与信息安全管理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廖仁斌(中国电信湖南公司总经理)议案

  随着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我国电子商务迅速发展:2013年交易额超10万亿,其中零售额超过1.85万亿;2014年交易额超13万亿,同比增长25%,零售额达到2.79万亿,同比增长49.7%。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给社会经济注入了活力,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但其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线上特点同时也给诈骗、不良交易创造了条件。近年来,网络诈骗、伪劣产品、虚假电子商务、网络交易信息泄露等各种诈骗形式层出不穷,给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带来巨大威胁,让社会大众蒙受巨大损失。据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报告显示,2014年网民因各种不良信息诈骗遭受的损失达到1500亿元;2015年1月23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表明正品率仅为58.7%。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和交易安全亟需加强管理,否则将会造成更大、更严重的经济损失,甚至成为社会性问题。

  现阶段,电子商务主要存在以下几个突出矛盾:一是国家政府没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对电子商务进行规范化统筹和管理。目前全国大概有3万家电子商务注册企业,1000多万个人网店,2000万中小企业和约4亿人参与到电子商务中,如此庞大的产业却没有龙头,国家无法进行全面有效的监控,势必会造成诸多隐患。二是缺乏整体的管理体系为电子商务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目前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存在钓鱼网站、不良信息诈骗、交易商品质量问题等,有些网站甚至出现国家明令禁止公民持有的物品(比如制造毒品的原材料、危害人身安全的麻药、枪支武器的配件等等)的交易信息,严重危害社会的安全稳定,这些问题都需要政策、法规来指导和约束。三是存在交易安全和公民隐私信息泄露等方面的风险。

  国家已经意识到电子商务发展目前存在的问题,在《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提出“加快电子商务立法”。2013年10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电子商务法》立法工作列入规划并启动立法程序,相关机构正在努力争取在2016年6月前提交全国人大财经委全体会议讨论。完成《电子商务法》立法工作,将为我国电子商务有序、规范、健康地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为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保障提供法律依据。但仅仅有法可依还不够,如何为违法必究提供技术手段和保障,为《电子商务法》的实施保驾护航,应引起大家的重视和关注。为此,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建设国家级电子商务交易者认证平台,让所有参与电子商务交易的双方得到权威的认证。由指定机构制定电子商务交易双方认证标准协议,利用国家公民征信系统、身份认证系统和工商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建设电子商务交易双方集中认证平台。所有电子商务网站的用户和商户的注册功能都与认证平台对接,对交易双方进行实名认证,认证通过方可进行交易。通过交易双方认证确保交易的真实、有效,为交易追溯和交易证据认定提供保障。同时通过认证账号、证书、Ukey等多种方式,也可以通过该系统实现电子商务各方的一次认证,全网通行,提高电子商务的使用感知。

  二、建设国家级电子商务交易信息的监控能力和电子商务交易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利用消费者反馈和大数据监控电子商务交易的真实性和交易商品。通过建立国家级电子商务交易信息集中采集平台,要求所有电子商务网站与平台对接,采集电子商务交易订单信息和交易商品信息,集中监控全国涉及电子商务的交易信息,通过大数据建模,发现可能的交易风险和违规商品。对于发现的交易风险或者违规商品,及时提醒交易双方,必要时可以由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杜绝违法、违规交易发生。同时,将该平台作为电子商务交易证据认定的电子证据提供平台,为交易各方提供法律认可的交易凭证。此外,通过国家级电子商务消费者投诉平台,借助消费者的力量,通过互联网消费者的评论、举报、投诉发现违规电子商务交易和商品也是保障电子商务交易真实性、发现不良商品交易的重要手段。

  三、建立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和评估机制。借助目前主流的电子商务企业的技术力量,结合信息安全领域的专家,由政府牵头制定电子商务信息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规范要求,让所有参与电子商务的企业执行共同的信息安全规范标准。同时,根据信息安全规范标准,由政府授权若干组织或者机构负责对涉及电子商务企业的技术平台、运营管理进行评审,代表政府向电子商务企业颁发信息安全评估结果,只有通过评估的电子商务企业方可上线运营,通过该方式对电子商务网站进行规范性电子化前置审批。

  四、电子商务交易与信息安全管理平台必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集约建设,授权运营。建议在工业与信息化部的领导下,充分发挥通信运营商的网络、存储、云计算的优势,由政府牵头统一建设国家级电子商务交易和信息安全管理平台。通过政府的认定,统一授权组织或企业进行电子商务交易和信息安全管理平台的运营,为电子商务消费者和服务提供者双方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服务。借助通信运营商的网络接入关口屏蔽不符合交易与信息安全管理要求的电子商务运营企业的电子商务网站。

责任编辑:王晓玲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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