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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新常态应强调机会平等

文 | 财新 欧阳艳琴
2014年12月19日 18:08
市场经济下法治应强调私权,应以平等为主要条件

  【财新网】(记者 欧阳艳琴)新常态就是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就要强调私权,而私权以平等为主要条件,权利、机会、规则平等,是市场经济法律最根本精神,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机会平等。在第五届财新峰会“法治维新”分论坛上,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如此表示。

  江平预计,未来五年,中国法治是会前进的,步伐到底多快,要看实际情况。要建法治国家,困难是非常大的,这个要充分估计到。

  江平说,十八大四中全会提到的公平、平等,即机会平等、权利平等、规则平等。如果没有机会平等,也就不会有权利和规则平等;没有平等,也就不会有市场经济自由、秩序、权利。“机会平等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市场进入的平等机制,这是第一关,如果市场都进不了,我有什么市场的权利可言有什么市场的规则可言。”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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