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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家辉:中国潜力发挥有赖法治建设

2013年12月19日 15:03 来源于 财新网
公平、透明的法律架构,是建立以规则为基础的社会的关键组成部分,但这还不够;更关键的是,当这些法律受到检验或挑战时,政府如何应对

  【财新网】(记者 张远岸)12月19日,美国驻华大使骆家辉(Gary Locke)在第四届财新峰会的主题演讲中,阐述了法治对于形成一个进步且稳定的社会所发挥的作用。

  骆家辉表示,一个社会建立对其法律制度完善性的信心需要稳步推进,需要数年时间,耐心、大量的试错。美国仍在努力做到这一点,没有“一刀切”的解决方案。中国有着悠久丰富的法律历史,可以为其未来提供镜鉴。然而,有些共同原则超越文化差异,包括独立和受尊重的司法审判和法律之下的平等保护。“中国未来的潜力非常大,但能否充分发挥潜力,取决于是不是有一个中立的、受尊重的司法部门。”

  骆家辉介绍称,在美国刑事司法系统中,从非法闯入到生死攸关的起诉,在被证明有罪之前都被假定为无罪。而且,不论大人物还是小人物、富人或穷人、有名气或没名气的人,每个人都有公平的机会,并且被平等地对待。“这不仅是美国的法律制度,也是我们整个政治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每个人都有公平且平等的机会。”

  他认为,拥有一个公平、透明的法律架构,是建立一个以规则为基础的社会的关键组成部分,但这还不够;更为关键的是,当这些法律受到检验或挑战时,政府如何应对。“人们需要知道规则将适用于所有公民,不管你是谁或你拥有多大权力。法治不一定确保特定的人获得有利的结果,但必须保证法律下平等的待遇和寻求法律补救的机会。”

  骆家辉以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为例,表明对美国法律制度的信心。那是在美国历史上第一次,总统选举结果取决于九名美国最高法院法官的投票,对谁在佛罗里达州获得最多票数、如何计算一些混乱不清的选票等问题,法官不得不作出决定。因此在布什诉戈尔案(Bush v. Gore)中,美国最高法院的法官们以其对美国宪法的理解为依据做出裁决。他们的裁决有利于布什,尽管后来媒体和其他团体确定实际上副总统戈尔在佛罗里达州获得更多的选票。法院的裁决非常有争议,但布什的竞选对手、时任副总统戈尔接受了法院的裁定,而且他的支持者们也接受了法院裁决。“因为他们相信我们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过程的完善性,如果在其他国家,那可能会引起街头暴乱甚至革命。”骆家辉说。

  在骆家辉看来,中国法律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比美国早得多。在公元前4世纪,中国著名政治家和改革家商鞅,在《商君书》中阐述了他的法律哲学。他最重要的说法就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2300年前在中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就已经被提出来并被公认了。”骆家辉继续解释,在《论语》中,孔子提出统治者的责任和个人行为的重要性。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如果个人行为不正,他发出命令别人也不会听从。

  骆家辉表示,对美国而言,美国宪法是法律的基石,它适应历史带来的社会变革。在这个意义上,美国宪法是自我纠正的。“我们不时地对我们的宪法进行修改,以便更准确地反映我们国家的价值观,并使更多以前被排除在外的人置于其保护之下。直到建国近100年后,三个美国宪法修正案通过后,非洲裔美国人才被看作是完全和自由的美国公民。”

  此外,骆家辉强调财产保护的重要性,因为财产盗窃会打消创新积极性;如果没有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中外公司都会对开发新技术再三考虑。

  骆家辉还从自己曾担任律师、法官以及两任华盛顿州长的经历,解释美国的司法体系。作为华盛顿州长,骆家辉当时共任命50位法官,其中大部分至今还在审理案件。让骆家辉引以为豪的是,所任命的法官中25%是少数族裔,50%是女性。“因为我相信,如果我们社会的各部分都尊重司法系统,并接受法院的裁定,那么在他们面前,我们的法官构成必须反映社会的人口构成。”

责任编辑:张继伟 | 版面编辑:林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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