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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钧:社会公平就是反特权

文 | 财新 昝馨
2012年11月17日 17:50
要实现社会公平,就要落实宪法精神,打破特权,公民一律平等

  【财新网】(记者 昝馨)“什么在影响我们的公平?法制以外的各种特权。要实现社会公平,就要落实宪法精神,打破特权,公民一律平等。”11月17日,国务院参事室特邀研究员保育钧在2012财新峰会“均等机会与社会保障”分论坛上表达了上述观点。

  “80年代中期,社会公平正义多从收入分配的角度考虑,现在从十八大可以看出来,社会公平正义已经变成贯穿政治、经济、社会方方面面的基本价值观。”保育钧说,最初提出公平正义,是邓小平率先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好起来”,合法经营、辛勤劳动,以打破大锅饭体制;后来1987年十三大报告则提出在效率提高的前提下,实现社会公平,效率优先;1997年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经过几十年的演变,逐渐发展到兼顾公平和效率。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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