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查阅备查文件,理论上有争议,但目前看起来合法;宝能抹黑备查文件的信息,听起来有合理性,但法律上没依据,合法性值得怀疑
钜盛华作为劣后,银行理财作为优先,买万科股票是借贷关系,钜盛华作为劣后实际就是找优先借钱,股票算在钜盛华名下没有问题——这个观点好可怕,在现行法律制度下相当于捅了宝能一刀
有人说万科事件演化至今天,王石团队就应该按照资本市场规则出局;亦有人强调“情怀”,认为现有规则有利于资本而忽视了企业家精神,导致合规的事情未必合理,相关法律亦有修改完善空间
奴隶都可以和奴隶主谈判,为什么万科的管理团队就不能和资本方或大股东谈判呢?
宝能的做法具有很强示范作用,有关部门不及时问责,将来有可能受到历史的问责,是影响中国企业制度变迁的重点问题
收购与反收购大戏是家常便饭,如不尽早防范于未然,谁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万科
华润、宝能与万科之争的长远影响,关乎社会利益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资本为王不是仅仅指物质资本的主导权,还应当在很大程度上承认人力资本的主导性。这是现代经济的发展方式与传统发展方式的根本区别之一
无论投资方还是管理层应该顺应股权分散时代来临的趋势,摒弃一股独大模式下控制权争夺的思维,共同回到“董事会的圆桌”旁,围绕万科持续经营发展集思广益,合作共赢
华润本来是万科的第一大股东,而宝能是不请自来抢万科第一大股东的,本来这两家应当是利益相反、冤家对头,后来的事情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
独立董事的赞成票只是为广大公众股东争取到了发言和表决权,防止了个别大股东利用在董事会的优势绑架公司决定
如果否定深铁重组预案,华润又没有其他方案,那会造成股价大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华润有无对策?
如果独立董事张利平是因为关联关系回避了表决,则法定总票数只有10票,10X2/3<7,现在有7票赞成,万科的董事会决议当然获得了通过
无论哪一种方案,最终的表决都应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旨归。尊重股东权益与承认团队价值并非不可兼容,因而控制权的争夺,最终不应以伤害团队的积极性、伤害公司的成长性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