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阳光法案”比较
11月8日,世界银行发布消息称,在其统计的176个国家和地区中,有93%的国家和地区要求政府内阁成员申报财产,91%的对议员有要求,62%的对高级检察官有要求。其中,有43%的向公众开放政府官员财产公开信息。
为了支持各国的反腐败斗争,世界银行启动了财产公开法律资料库(Financial Disclosure Law Library),旨在帮助各国的政策制定者和实际工作者建立强有力的金融资产公开制度。该在线数据库汇集了176个国家和地区1000多份对公职人员财产公开和活动限制的法律法规。
根据世界银行的定义,“财产公开”为财务公开和商业利益公开的简称,财产公开制度指一国法律要求该国一类或多类公职人员披露其财产和/或商业活动。财务包括公职人员收入情况、财产和债权、债务,商业利益包括有可能对其决策管理公正性产生影响的利益、承诺和业务关系。
世界银行今年早些时候发布的报告《利用财产公开甄别政治人物》指出,各利益攸关方一致认为财产公开制度至关重要,而各国具体制度在实施和“可及性” 方面存在很大差异。
世界各国、各地区实践的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对于中国都有重大的借鉴意义…[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