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可无需主管单位作民政登记;广东社会体制创新可推广;落实现有法律法规可化解“类乌坎事件”
“两会”之后,北京市东城区的北河沿大街,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民政部内院3楼的接待厅接受了财新记者的专访。
北京市东城区的北河沿大街,李立国在民政部内院3楼的接待厅与我们会面。
这位59岁的民政部长高大、皓发,声浑厚,有自信,说话条分缕析。
他对这次采访格外看重。我们最早提交的问题单涉及民政工作若干方面,他先是书面略作答,又专门来电,建议面谈时题目要集中;及至听我们说,主要兴趣在社会组织放开的政策和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他在电话里立即透出正中下怀的愉悦:“好,我们见面就谈这个!”…[详细]
“统一登记”,但不仅于此
我们的问题从民间社会组织的直接登记制入手。有志于社会公益事业的普通民间人士能不能自行成立社团、公益基金会,或是开办非营利性质的企业?
在中国,过去对这个回答可称“不能”。这是因为中国一直实行双重管理体制,社会组织的成立必须先有官方主管单位,再获民政部门批准。直到今天。
下一步,是什么样的直接登记?民间社会组织成立,真的不再需要主管单位了吗?…[详细]
“一手托两家”是过渡
直接登记制度已有先行尝试,如在民政部登记的部分全国性社会组织,又如北京,不过还是在原法规框架内,民政部门既主管,又履行登记,这种过渡状态会持续多久?…[详细]
广东样板
广东显然走得更远。如今,在广州市,直接登记已经是蓬蓬勃勃,不限于民政主管的范畴,也非“一手托两家”。李立国如何看这场广东实验? …[详细]
门会开多大?
直接登记,取消双重管理制度,简化了大多数社会组织设立的程序。但人们会问一个问题,哪些社会组织仍然需要前置审批?社会组织设立后的监管框架又与今天有什么不同?…[详细]
减免税仍有空间
对捐赠者及社会组织的税收减免问题,关乎中国社会组织成长的财务动力的根本,也向来是呼吁的焦点。在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将启动之时,税收减免有没有配套动作?…[详细]
基层,还是基层
与社会组织相关连的另一个社会管理焦点问题,就是基层建设。广东近来发生的乌坎事件得以妥善化解,使人们对此愈加关心。社会基层组织建设落到实处,有利于化解基层矛盾。 …[详细]
放宽社会组织登记,只是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改革的第一步,“要舍得向社会组织放权,敢于让社会组织接力”
尽管距2012年7月1日有三个多月,届时广东省方才正式实施《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但广东省各地为社会组织开绿灯的实验早已陆续先行。
2012年1月1日起,广州市的各种行业协会、异地商会以及公益服务类、社会服务类、经济类、科技类、体育类、文化类社会组织,不再需要挂靠主管单位,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申请登记。而最早至八年前,深圳市已在全国率先探索社会组织到民政部门直接登记…[详细]
财新特约研究员 任剑涛
中国社会被刚性约束已久,怎样采取恰如其分的新型社会管理体制?
社会力量兴起,如何获得规范化的动力?对社会进行管理,不是政府部门一哄而上展现管理积极性的过程,而是由相关政府部门以法管理社会:依循法治化的原则,尊重社会、催生社会、培育社会、引导社会,进而促使社会走上自主、自治与自律的良性轨道,形成国家-社会健康互动的长治久安局面。…[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