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在全国住房普遍实现商品化与住宅小区化的今天,依据《民法典》物权制度确立的私有财产权的保护无比重要,小区业主的自主权利及根据该权利产生的业主委员会等机制只应该得到进一步重视,而非削弱或破坏。”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律师建议保障业主和业主委员会在社区治理中的基本权利。
韩德云分析,在目前的社区治理结构中,由于存在多元主体,具有法律地位的组织有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社区工作站和业主委员会,由于这些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不够明确,其职责和功能有交叉、重叠甚至冲突,各地普遍出现居民委员会一股独大,物业服务公司不作为,业主委员会难以运行等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