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周东旭)“在改革的压力面前,一些政府机关没能正确认识营商环境评价的深刻意义,以致开始出现了消极应对的现象。”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提交的大会发言建议整治形式主义乱象,构建健康营商环境。
自国务院颁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于2020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营商环境建设的改善日益得到重视。不过,李大进也发现,一些地区的改革措施陷入表面化、同质化、形式化。
“一些地区不认真分析本地区营商环境存在的痛点、堵点、难点,不以本地区人民群众的需要为目标,以对标先进水平为名,照搬照抄其他地方的改革措施,或是只管转发上级部门的意见或要求,造成了营商环境建设的纸面先进性。”李大进还表示,有些地区每年都推出一批营商环境优化措施,但对实效不查不问,形成了政策空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