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程
2021年3月5日至11日
(2021年3月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
3月5日(星期五)
上午9时 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
1.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2.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3.审查国务院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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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程
2021年3月5日至11日
(2021年3月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
3月5日(星期五)
上午9时 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
1.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2.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3.审查国务院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