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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冤案何以困难重重 代表建议区分情况分类处置

2020年05月24日 13:4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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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印孙代表认为,有的冤假错案,是当时主政一方者出于种种目的,粗暴干扰司法独立造成的。在追究错案责任时,还应区别行政干预造成的错案和失职渎职造成的错案,分情况进行处置
2020年5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养猪大王”、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正邦集团董事长林印孙在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拟提交八份建议,其中既包括给予养殖骨干企业特殊融资政策,也包括对冤假错案纠错难的关注。图/人民视觉

  【财新网】(实习记者 汪秋言 记者 苑苏文)“养猪大王”、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正邦集团董事长林印孙在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拟提交八份建议,其中既包括给予养殖骨干企业特殊融资政策,也包括对冤假错案纠错难的关注。

  冤案“纠错难”一直广受诟病。林印孙建议,各级法院用解决“执行难”的力度来解决“纠错难”问题。实行“院长负责纠错制”,“限时办结纠错制”,“异地审理纠错制”,“提审纠错制”等。同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不论新案旧案,大案小案,涉及到谁,都必须有错必纠。“对解决‘纠错难’好的法院和法官,予以评功授奖,对因考虑面子问题、关系问题、追责问题、赔偿问题而不考虑司法公正问题,故意有错不纠,或拖延纠错者,应予以追责。”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2020两会专题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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