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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蓉萨:信义义务没有普遍遵守 道德风险大量存在

2018年11月20日 18:12 来源于 财新网
大量私募机构出于规模扩张甚至囤壳目的,虚设私募基金管理人;部分产品虚设投资单元,分散募集、集中运作,变相开展“资金池”业务
2018年11月20日,第九届财新峰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副会长钟蓉萨发表演讲。图/财新记者 陈玮曦 实习记者 许越

  【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承担风险、获取收益是基金的基本特征,也是基金的生命力所在。”基金业协会副会长钟蓉萨在11月20日“第9届财新峰会:全球共探路”上表示,信义义务是基金行业的基石,但实践中,市场各方对信义义务的理解并不一致,信义义务也没有得到普遍遵守,道德风险大量存在。

  钟蓉萨指出,一段时间以来,协会在登记备案中发现,大量私募机构出于规模扩张甚至囤壳目的,虚设私募基金管理人,导致机构登记后不实际履行管理职能;部分机构频繁更换法人代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无法形成稳定有效的内部治理;部分机构试图以股权代持方式完成登记,关联方缺少日常监管,从事与私募基金业务相冲突业务,埋下风险隐患;部分产品募集未完成就申请备案,备案后利用协会信用背书扩大募集规模;部分产品虚设投资单元,分散募集、集中运作,变相开展“资金池”业务;部分产品投向单一债权资产、无法确权资产,甚至任意创设收益权资产,不能有效维护基金财产安全。所有这些行为都与信义义务不容,既不符合专业本质,也增加了金融风险和融资成本。

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邱祺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