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萧辉)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是一名学者型法官。他在中国政法大学先后获得硕士、博士学位。他长期在西北大学任教,担任过法学院院长、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此后“转换跑道”,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任副检察长11年。2017年9月底,巩富文改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巩富文就监察法制定和监察体制改革的相关问题接受了财新记者专访,对监察权的定位、留置取代“两规”、律师介入、留置后通知家属的例外情形、检察院的角色转变等热点作了回应。巩富文认为,监察体制改革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前期试点取得了很大成效,同时也反映出了一些问题和不足。监察权和司法权的衔接应当全面、准确,才能确保改革取得成功。
监察委是全新的国家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