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张兰太)“财政立法是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已根据宪法制定了一些财政法律,但从总体上来看,财政立法还不够完善和不成体系。”全国人大代表、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刘小兵建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尽快将《财政法》的立法工作提上议事日程。
刘小兵此前曾担任过11年的上海市政协委员,这次“两会”是他第一次履职全国人大代表。他在个人首份人大议案中提出,我国对政府财政活动的立法尚不完善,财政在发挥其国家治理的基础和支柱作用时容易产生以下问题:财政规模过度扩张,政府包揽的范围过大而使得经济失去活力;由于立法是一个社会各方取得共识和相互协调的过程,在法律缺失的情况下财政的效率和公平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在权力缺乏法律约束的情况下,腐败发生的可能性大为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