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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部长张军:规范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2017年03月12日 13:48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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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今年要加强司法鉴定的质量管理,规范收费标准;全国已有16个省份制定了地方收费标准,剩余地区将在今年内出台标准
司法鉴定机构“漫天要价”?一度引起社会关注的四川天价鉴定费事件,在3月12日全国两会的“部长通道”上,被抛到了新任司法部部长张军的面前。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林子桢)司法鉴定机构“漫天要价”?一度引起社会关注的四川天价鉴定费事件,在3月12日全国两会的“部长通道”上,被抛到了新任司法部部长张军的面前。

  “在司法鉴定事业发展过程中,确实存在鉴定质量、收费管理等问题。”张军对媒体回应。

  2月8日,四川一起诉讼案件的当事人拟向当地一司法鉴定所申请,对一起标的额为3000万元的合同中的签名、指纹和两枚印章进行司法鉴定,该鉴定所开价17万余元。此事经媒体曝光后,引起社会热议,被称为四川天价鉴定费事件。

  张军表示,目前,由司法行政机关监管的法医类、物证类、声像类、环境损害类四大类司法鉴定机构,共有4400多家,司法鉴定从业人员五万八千多人。

  他认为,在建设这样一支从小到大、由弱变强的的司法鉴定队伍的过程中,被称作“白衣法官”的鉴定人,运用专业知识、科技能力,为诉讼的公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提供了无法替代的帮助,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但在这个过程中,也确实有一个鉴定质量的问题,有一个收费管理的问题等等。”张军提出,司法行政机关近年来在加强对司法鉴定工作的监管方面,已作出了很大的努力。

  2005年开始施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规定,对从事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等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省级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审核、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

  张军透露,近几年来,每年通过监管,撤销了百余个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每年撤销的鉴定人数量都在三千到四千人。“去年是132个鉴定机构、4400个鉴定人被注销登记,永远不能再踏入鉴定人的队伍,监管的力度不可谓不大。”

  但张军也同时表示,这么大的注销数量,同时也反映了司法鉴定监管工作仍有不足:“我们的准入门槛是不是监管得足够严?进来以后的管理是不是足够到位?”

  面对社会的关注,张军表态,今年要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的质量管理,规范收费标准。他表示,目前已有16个省份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出台了适合本地的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剩下的今年都要完成完成。”

  起初,按上述《决定》的规定,司法鉴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确定。2009年,国家发改委会同司法部制定了《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涉及财产案件按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但上述办法已于2016年5月1日正式废止,司法部和国家发改委不再制定出台新的收费管理规定,改由各地自行制定出台本地区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规定和收费标准。

  在上述天价鉴定费事件曝光后,四川省司法厅介入调查并通报,该司法鉴定所开出的17万余元价格,是参照原《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得出的结果,但“文审费、杂费、存档费”等项目收费数额无相应依据,已责令该所严肃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训诫。据新华社今年2月的报道,四川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杨天勇表示:“我厅正会同省发改委制定新办法,在此之前,各司法鉴定机构收费可参照原规定和标准执行。”

  此外,张军今日还透露,司法行政机关打算完善司法鉴定的统一管理体制,建立司法鉴定人行业协会,建立司法鉴定国家标准机构。

  张军举例称:“DNA鉴定,往往是死刑案件司法裁判中重要的科学依据。是不是这个人作案?居然有十几种不同的表述标准。”他表示,这说明提高质量管理、统一鉴定标准等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今后重要的努力方向。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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