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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2017年将严惩“老鼠仓”

2017年03月12日 11:0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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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将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惩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洗钱、地下钱庄、网络传销犯罪,严惩“老鼠仓”等证券期货领域犯罪
“2017年将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惩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洗钱、地下钱庄、网络传销犯罪,严惩‘老鼠仓’等证券期货领域犯罪。”3月12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两会期间在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及。图自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张榆 吴红毓然)“2017年将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惩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洗钱、地下钱庄、网络传销犯罪,严惩‘老鼠仓’等证券期货领域犯罪。”3月12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两会期间在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及。

  2016年,最高检突出整治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和互联网金融犯罪,起诉集资诈骗等犯罪16406人,北京、上海等地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办理“e租宝”“中晋系”等重大案件。

  严查非法集资及洗钱

  非法集资是今年各部门工作的重点。近年来非法集资借互联网金融幻化羽衣,2016年涉案上万件,涉及资金3000多亿,波及成千上万群众。2016年十部委联合开始整顿互联网金融,今年应有更严厉政策出台。

  在3月2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用“少女爱上骗子”的比喻,形容非法集资风险预警之难。他指出,由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起草的《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正在制定当中,已于2016年7月份提交法制办。这是为了能够在早期将非法集资的风险扼杀在摇篮中。(详见财新网《 【解读2017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提“高度警惕”互金风险》)

  在各大案件中爆发最早的“e租宝”案目前正在审理中。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安徽钰城控股集团、钰城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利用建立的“e租宝”“芝麻金融”互联网平台,以高额收益为诱饵,虚构融资租赁项目,采用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非法集资,非法吸收115万余人公众资金累计人民币762亿余元。2015年12月15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对安徽钰城控股集团、钰城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丁宁等2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而后在2016年爆发的“中晋系”案,徐勤利用其控制的国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上海中晋财务咨询、中晋基金等公司,假借私募股权基金等名义,发布集资款由银行托管、第三方独立审计、备付金充足等虚假信息,向公众非法集资400亿余元,涉及被害人1.2万余名。上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案犯罪嫌疑人109人。2017年2月,检察机关以国太投资、徐勤等人涉嫌集资诈骗罪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最高检提及的反洗钱、地下钱庄问题也被反复强调。去年底央行发布对《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修订,并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行,对大额交易的报告标准、可以交易的检测标准等方面做了修订和完善,实则也是对反洗钱的监管加码。

  央行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反洗钱也是调整大额现金交易人民币报告标准的一个原因,他表示国际上现金领域的反洗钱监管标准大都比较严格。比如,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大额现金交易报告起点均为1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而监管部门为打击特定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据法律授权还可以进一步下调现金交易报告标准。

  此外,2013年12月5日,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要求比特币的主要交易平台,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等法定反洗钱义务,切实防范与比特币相关的洗钱风险。2016年,央行也多次约谈相关负责人,强调关于反洗钱的规定、推广方式等问题。

  严惩“老鼠仓”

  “老鼠仓”案也一直是监管重点打击的犯罪行为。证监会曾在去年底会同公安部联合部署开展“打击防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并向公安机关移送了35起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件,是目前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比例最高的一类案件。

  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在2月26日国新办发布会上也表示,行业的经营理念还存在偏差,部分机构存在片面追求规模、追求短期效益,但主业不强、不精。合规风控的基础不牢,有的还没有达到全覆盖,或者说风控合规形同虚设。近几年“飞单”、内幕交易、“老鼠仓”虽然大幅度减少,但仍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行业的形象和声誉。

  此外,保险资管老鼠仓也时有发生。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指出,中国保险资金运用与成熟市场金融机构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公司治理结构缺陷成为激进经营的基因、个别保险机构的有关人员涉嫌内幕交易和老鼠仓案件等。“如果没有市场自律,再强的监管也不会达到良好效果”。(详见财新网《保监会将规范和约束险资及其一致行动人》)

  11月初,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商财险)前员工涉嫌“老鼠仓”案件并接受立案调查。根据保险资金运用有关规定,保监会决定暂停该保险公司的股票投资能力备案。暂停备案期间,浙商财险应按监管要求进行整改。

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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