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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均提产权司法保护 将纠正涉产权冤案

2017年03月12日 10:3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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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报告均谈及加强产权司法保护问题,不约而同回应高层和社会关切,称将纠正产权冤案,为市场营造安全投资环境
资料图:最高法院院长周强 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3月12日,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最高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分别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工作报告。财新记者注意到,“两高”报告均谈及加强产权司法保护问题,不约而同回应高层和社会关切,称将纠正产权冤案,为市场营造安全投资环境。

  作为产权保护顶层设计的纲领性文件,2016年8月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下称《意见》)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1月对外公布。《意见》突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平等保护原则,要求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审慎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

  侵犯产权案件有错必纠不仅在《意见》中有具体规定,也成各界共识。2017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重申:“坚持有错必纠,积极稳妥地甄别、纠正一批侵犯企业产权的错案。”2016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同样有此表述。

  周强在最高法院工作报告中称,2016年,最高法院制定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指导各级法院依法惩治侵犯产权犯罪,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慎用强制措施,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为市场主体营造安全的投资创业环境。制定依法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实施意见,畅通申诉渠道,依法复查纠正错案。发布10起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典型案例,为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提供平等司法保护。

  周强表示,2017年,最高法法院将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增强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感。

  在产权保护问题上,以往最高法院工作报告多针对性提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2017年最高法院工作报告除谈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外,还在更高范围内,阐述产权司法保护问题,突出民营企业产权平等保护,并承诺将依法纠正涉产权冤案。

  最高检察院工作报告同样提及产权保护问题。曹建明称,2016年,检察机关起诉侵犯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合法权益犯罪13629人,立案侦查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1009件。曹建明表示,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坚持依法平等保护,最高检察院制定实施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18条意见”、加强产权司法保护“22条意见”。

  曹建明表示,接下来,检察机关将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个人财产与企业法人财产、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等界限,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等原则,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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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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