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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均提产权司法保护 将纠正涉产权冤案

文 | 财新 单玉晓
2017年03月12日 10:36
“两高”报告均谈及加强产权司法保护问题,不约而同回应高层和社会关切,称将纠正产权冤案,为市场营造安全投资环境
资料图:最高法院院长周强 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3月12日,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最高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分别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工作报告。财新记者注意到,“两高”报告均谈及加强产权司法保护问题,不约而同回应高层和社会关切,称将纠正产权冤案,为市场营造安全投资环境。

  作为产权保护顶层设计的纲领性文件,2016年8月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下称《意见》)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1月对外公布。《意见》突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平等保护原则,要求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审慎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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