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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世忠代表:民企跨国并购已超国企 建议四方面支持

2017年03月09日 07:47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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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安踏集团董事局主席丁世忠表示完善跨境并购法律之外,对民营企业跨境并购提供财税、金融和保险等支持,培养相关人才,发展中介机构
资料图:全国人大代表、安踏集团董事局主席丁世忠 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屈运栩)2017年民营企业跨国明沟交易额超过国有企业,且以大约两倍的量级超越。全国人大代表,安踏集团董事局主席建议从法律、财税、金融、保险、相关人才培养,发展中介机构等方面支持民营企业海外并购。

  丁世忠援引机构调查称,去年中国并购市场的交易金额与交易数量均再创新高,民营企业主导了跨境并购市场,交易数量从2015年的207宗增至612宗,增长196%,交易金额从210亿美元增至1163亿美元,增长453%。

  数量增长中,丁世忠指出了民营企业在跨国并购中需要重视四方面问题并一一提出建议。

  首先,民企海外并购法律体系不健全,对于境内企业境外投资和并购,我国还没有完善和统一的立法。目前发改委、商务部及外管局等部门单独或联合发布了一些部门规章及规范,包括《对外投资国别产业导向目录》、《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境内机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等等。他指出,这些部门规章和规范虽然对前期核准和投资用汇管理起到了规范管理作用,但由于不是统一完善的法律规制,因此难免出现相互审核管理权限冲突的问题。

  “是否所有的境外直接投资项目均需要发改委来审批,尤其是非项目类投资,就是困扰企业的问题之一,实务中,发改委往往答复称只管项目审批,非项目类不管,但对于何为项目类,却无法给予确定答复。”丁世忠表示,他建议类似问题都需要更加完善统一的法律来进一步规范解决。

  对此,他建议制定全国统一的、专门的《企业跨境并购法》,或出台一部《民营企业跨境并购条例》,以规范企业并购行为;明确规定政府行政机构在并购工作中的职能、并购程序、并购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并购中资产评估、产权归属以及税务的管理,并购过程中债权债务的处理,以及职工身份和劳动安排等问题。

  其次,民营企业融资模式日趋多元,但在跨境并购过程中依然面临着融资渠道单一、融资成本高、资金出境难等实际问题。

  因此,他建议为民营企业跨境并购提供财税、金融、保险等政策支持。包括适当放松外汇管制,为民营企业在国际金融市场融资提供担保等,建议由政府作为这类投资担保的主体,成立对外投资担保机构,或由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提供资金参与并购资金。

  丁世忠认为国家鼓励发展的海外投资项目,应在税收上给予优惠政策倾斜。对国内生产能力明显过剩、有良好的技术能力和明显比较优势、战略资源开发的行业和企业,应给予优惠政策。强化产业政策对跨境并购的引领作用。此外,根据各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状况,确定产业并购变动的方向,制定相关的产业优惠政策,以促进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组的步伐,重新配置产业资源。

  第三,丁世忠建议加强跨境并购专业人才的培养、引进。短期内引进人才,长期而言高校等机构设置相应专业课程,培养人才。此外,发挥海外华人华侨的力量,协助企业跨境并购和运营。

  第四:发展中介机构。他认为,国家应对已具投资银行雏形的规模较大的证券公司重点扶持,从政策上鼓励投资银行业务的开展,进而形成一批集团化的专业投资银行。在涉外法律服务方面,要在国内加强对熟悉国外相关法律的律师的培养及专业律师事务所的组建,并积极吸引有海外留学经验的法律人才回国,组建专门服务机构,提高跨境并购法律报务的质量。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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