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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智毅:建立完善信托登记制度

2017年03月08日 13:09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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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登的设立和运行对信托业而言意义重大,应逐步完善
目前已经运行的信托登记制度的定位包括统一的信托发行交易流转平台,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

  【财新网】(记者 杨巧伶 吴红毓然)在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银监会信托部主任邓智毅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已经运行的信托登记制度的定位包括统一的信托发行交易流转平台,并建议逐步建立和完善。

  这意味着,未来通过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信登)平台,可规范信托产品发行、交易、清算等重要环节,提高信托资产的流动性,盘活存量信托资产。

  邓智毅认为,中信登的设立和运行对信托业而言意义重大,应逐步完善。概括而言,中信登的定位和主要职能包括全国信托产品的集中登记平台、信托产品的统一发行交易流转平台、信托业运行的监测平台。

  邓智毅认为,通过建立和完善信托产品登记系统,实现对全国信托产品、信托受益权等信息的集中统一登记,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信托业市场透明度和规范化程度,保障信托各方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实现信托财产独立性,从产品设立环节上解决信息不对称和不当销售问题以及明确信托产品的投资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等各方的责任。

  作为信托业的核心基础设施,中信登的设立和运行,还是动态跟踪行业运行和强化行业监管的重要手段。

  “监管部门通过信托登记系统,能够及时、准确、全面掌握信托公司单体风险和信托业整体风险状况,把握行业发展动态和趋势,及时出台防范和化解行业风险的措施,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从而切实提高监管有效性。”邓智毅说。

  信托登记制度业内已呼吁多年,并于2016年底破冰。2016年12月12日,银监会批复中信登成立。2016年12月25日,中信登正式揭牌。目前已运行近三个月,但由于配套规则如《信托登记管理办法》尚未正式出台,目前登记业务暂未启动。

  按照2月中旬《信托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版本,中信登对信托登记的登记内容、办理流程等展业规则作出明确规定,但并未涉及信托受益权流转的业务规则。

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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