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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学东代表:应加强对房地产、艺术品市场反洗钱监管

文 | 财新 张宇哲
2017年03月07日 21:15
现行反洗钱制度问责及处罚力度不足;应从风险为本的角度出发,根据不断出现的新型隐匿非法所得的类型和方法,逐步扩大中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法律法规对特定非金融行业的覆盖面
近年国内房地产和艺术品市场非常活跃,与传统金融渠道相比,利用这些特定市场隐匿、转移非法所得的新型犯罪手法更为隐蔽,其过程容易被伪装成合法交易,具有较大的洗钱和恐怖活动融资风险隐患。

  【财新网】(记者 张宇哲)近年国内房地产和艺术品市场非常活跃,与传统金融渠道相比,利用这些特定市场隐匿、转移非法所得的新型犯罪手法更为隐蔽,其过程容易被伪装成合法交易,具有较大的洗钱和恐怖活动融资风险隐患。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主任周学东在全国“两会”期间提出的议案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并尽快出台《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

  特定非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负有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的特定非金融行业单位,包括房地产销售机构、从事贵金属和珠宝交易的机构、拍卖企业、典当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机构。

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陈华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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