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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最高检工作报告】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数量、涉案人数双双小幅下滑

2016年03月13日 13:33 来源于 财新网
全国各省级检察院该指标亦呈“半升半降”趋势

  【财新网】(记者 赵复多)3月13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向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作2015年度工作报告。报告显示,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0834件54249人。

  财新记者研究发现,如下表所示,同2014年相比较,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数量、涉案人数双双下滑,这也是在十八大后的首次“双降”,而在去年的报告中,上述指标分别上升10.5%和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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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财新记者在梳理地方两会报告数据时发现,2015年至少16个省份的检察院立案侦查职务犯罪人数下降,而人数上升的省份有1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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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上表所示,较之2014年,2015年共有北京、浙江、广东、黑龙江等16个省份的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人数下降。其中,黑龙江、吉林、浙江等六省份下降人数各超过两百人,甘肃下降198人也接近该区间,北京、安徽分别下降103人、145人,另有七个省份下降人数在百人以内。

  同时,亦有河北、云南、内蒙古等13个省份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人数上升。其中,河北比去年猛增983人遥遥领先,云南、湖南也分别增长了434人和311人。值得注意的是,内蒙古检察院在工作报告中公布,2015年其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1655人,创下其历年来的最高纪录;西藏检察院也称,其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数量创历史新高。

  从横向来看,跟2014年相同,人口大省河南依旧同为立案侦查职务犯罪人数最多的省份,达4297人。随之其后的是山东、广东、湖北三省,查办人数均在3000人以上。

  2015年中国反腐力度未减,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在工作报告中表示,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案件4490件,同比上升22.5%;查办涉嫌犯罪的原县处级以上干部4568人,同比上升13%,其中原厅局级以上769人。(见表1)“依法对令计划、苏荣、白恩培、朱明国、周本顺、杨栋梁、何家成等41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立案侦查,对周永康、蒋洁敏、李崇禧、李东生、申维辰等22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

  在地方,据中央纪委副书记吴玉良透露,中共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中管干部覆盖了全国31个省(区、市),全国共立案33万件,处分33.6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4万人。

  财新记者发现,综合省级检察院的数据来看,正是由于各地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数量呈现“半升半降”,才导致全国整体数据小幅下滑。

  为何各省级检察院这一指标会在去年一片翻红,今年却呈现出“半升半降”的趋势?北师大刑科院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彭新林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分析认为,这应与十八大以来对于“法治反腐”理念的强调有关。所谓法治反腐,就是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严格把握违纪违法与犯罪的界限。判断案件是否构成贪污贿赂犯罪,应该严格按照法定的证据标准。

  “如果没有达到犯罪标准,就不需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如四川原省长魏宏,就是因为违纪遭到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厅级非领导职务。”

  彭新林还对财新记者表示,比如对薄熙来案件,就将道德与法律问题、违纪违法与犯罪问题分开,从侦办到审理从程序上来讲都是值得肯定的。

  同时,彭新林还指出,检察机关侦办的职务犯罪,其构成与腐败犯罪有交叉关系,但并不等同。比如,行贿等就不列入职务犯罪。检察机关侦办的职务犯罪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从目前来看,贪污贿赂方面案件在上升,而反渎职侵权这部分相对比较平稳。

  此外,十八大以来的高压反腐态势,对各级官员产生了强大震慑,逐渐形成“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新常态,“不敢腐”初见成效,这对腐败的预防也有一定的功效。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曹文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