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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蓝委员:应资助五千万农村空巢老人互助养老

2016年03月07日 17:23 来源于 财新网
全国政协委员李蓝建议,第一步可由民政部推动,注册登记所有的村办互助式养老院,使其成为名正言顺的社会组织,具有法人主体地位,可争取社会资助。继而鼓励和吸纳社会力量资助农村养老

  【财新网】(记者 盛梦露)“现在农村六七十岁的老人们,一生都生活在中国的低收入时代,也没能赶上进城打工的潮流,步入老年后,他们几乎没有剩余的钱,怎么养老?”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方言研究室副主任李蓝在其上交的提案中表示,这一代农村老人支持中国农业发展几十年,现在他们老了,国家担起责任;而成本低廉的互助养老模式可作为过渡阶段,由民政部资助推广。

  五千万乡村空巢老人待扶持

  近年来,“老人死于家中多日未被发现”这样的新闻频频见诸报端,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遂引起重视。

  目前在中国,有近5000万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在农村生活。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指出,截至2013年底,中国老年人口达2.02亿人,空巢老年人则突破1亿人。其中,有近50%的空巢老年人生活在农村,即近5000万人;截至2013年9月,农村老年人口的“空巢率”达到45%左右。

  2016年3月2日,全国首家专注于农村空巢老人服务的河北省钻石公益基金会,联合河北大学民生研究中心、保定市善和社会工作事业发展中心,发布了《河北省农村空巢老人生存状况调研报告》。

  2015年底,调研组在河北抽取四个样本村调查发现,年龄在60-70岁的老人占全体近半数,其中丧偶者占53.7%,一人居住的占50.3%。

  而2010年的人口普查数据则显示,河北省农村的空巢老人家庭占比超过三成,其中60-79 岁的老人占近八成,74%与配偶一起居住。

  调研发现,乡村空巢老人的生活面临重重困境,主要包括:贫困、看病难、看不起病、心理问题、娱乐不足。报告指出,老年人的收入水平低、与子女分居等,都增加了老年人健康和安全的风险。

  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河北农村空巢老人的收入来源相对单一,主要为“自身劳动收入”和“家庭其他成员供养”,两类收入来源分别占 43.08%和45.60%。仅有2.53%,能靠离退休金和养老金生活。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资助数额相对较小,2015 年,河北省的统一标准仅为 75 元/月。

  上述调研报告显示,样本村的空巢老人月收入,九成以上在500元以下,主要收入来源是养老保险、子女资助、劳动收入。认为自己不健康的老人占了一半。

  据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从住房状况来看,河北省农村空巢老人绝大多数住在自建的平房中,设施较差;22%没有独立厨房,71%没有洗澡设施,37%没有独立卫生间。

  全国老龄办信息中心养老管理中心主任刘红尘表示,河北农村经济情况在全国属于中等水平,颇有代表性。河北农村空巢老人面临的问题,在全国基本相同。“除了一些文化差异,东南沿海物质保障好一些,其他问题,如精神慰藉缺失,是普遍的”,刘红尘说。

  报告称,农村空巢老人反映:希望政府进一步加大福利和公共服务投入,如在社区兴建医疗卫生中心和老年活动中心;希望社会能够增加经济支持和志愿服务支持;希望子女能够多花一些时间沟通与互动等等。

  互助养老模式获推广

  李蓝认为,中国主要的养老模式有三种:分别是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但对农村老人来说,这些模式都面临挑战,如现代中国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年轻人外出打工,养老院费用高、供应不足等。

  河北大学人口所原所长、河北省社会学与社会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吕红平表示,在农村,养老院一般都建在县城,有些老人住在那里,但并不情愿,农村老人乡土情结较强,不愿离开农村。

  在地方上,新的养老模式不断涌现,其中有种称为“互助幸福院”的模式广获重视。

  2006年,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县发生了一起独居老人死于家中数日未被发现的事件。在此事触动下,2008年,肥乡县前屯村集体出资,把村里已废弃的小学改造成一家“互助幸福院”,为村里的老人免费提供住宿,并配备基本设施。

  在“互助幸福院”里,没有专门的服务员,而是由有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互相帮助,共同生活、娱乐。

  李蓝表示,该模式最大的优点就是投资小,能就地互相支持。老人签协议入住,生活费用由子女出资。

  村集体除了一次性的投资建设外,每年仅花费数千元水电费。入院的老人每月人均只需交五、六十元,一年下来只需几百元。李蓝认为,这“非常符合没有单位或国家补贴的农村养老实际。同时,养老还可离家不离村,就地抱团养老”。

  目前,该养老模式得到地方政府及民政部的认可,逐渐在全国推广。

  2011年3月,河北省将这种模式确定为农村养老“幸福工程”,在全省推广。截至2012年4月,肥乡县已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240家(包括联建25家),覆盖全县265个村。

  2011年2月,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前往肥乡调研时,称赞这一做法“村集体办得起,老人住得起,政府支持得起”,“在全国具有推广意义”。同年3月,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在邯郸召开,重点推广了肥乡的互助养老模式。

  此后,全国已有21个省(自治区)、160多个县(市)7500多人专程到肥乡参观学习。

  河北大学社会学系主任张岭泉表示,肥乡是河北省贫困县,经济条件比较差,互助养老在肥乡办的越来越好。目前,肥乡模式是中国空巢老人养老的主流模式。

  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所长杜鹏表示,肥乡模式,像集体宿舍,住在一起,但日常生活是独立的,既不是养老院又不是普通公寓。目前,不同地域的农村老人养老面临的问题多有类似,也有不少养老模式创新,肥乡模式是一个典型。

  居民渐老 互助如何可持续

  但是,互助养老模式仍面临一系列局限—包括集体资金有限、仅覆盖独居健康老人等等。

  “互助幸福院”接收的一般是健康的独居老人。李蓝认为,按目前的模式发展下去,互助养老将不可持续。随着老人年龄增大,生病几率增大,生病后在“幸福院”内又没有专业医护人员照料,如果生病就搬离集体又“说不过去”。

  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更多人力物力的投入,资金来源成为另一重难题。张岭泉介绍,“互助幸福院”初期建设的资金投入,仅靠村集体是实现不了的。“投入主要还是要靠县财政,但是县财政里面没有专门的预算,实际上钱都是从其他地方挤过来的。”他指出,在政策扶持上,国家层面的支持政策尚未出台,省市财政仅起到辅助作用,且各地做法不一,亟须形成稳定的财政供给渠道。

  因此,李蓝在提案中建议民政部,根据地区生活水平差别,为农村养老院设立分类专项资助资金,直接资助农村养老院。“设立专项基金,地方上有办养老院的,给一定支持,由民政部推动”,李蓝说。

  但由于目前“互助幸福院”身份模糊,没有成为具体某一类社会组织,对它的资助还存在障碍。

  由此,李蓝建议,第一步可由国家民政部门推动,注册登记所有的村办自助式养老院,使其成为名正言顺的社会组织,具有法人主体地位,可争取社会资助。继而鼓励和吸纳社会力量资助农村养老;并为农村养老院培养可胜任养老院工作的专业服务人员。

  对于肥乡模式的可推广性,杜鹏认为,该模式针对经济不发达、空巢老人居多的地方,是比较好的选择。但只有单身健康老人可以入住,而半自理状态的老人最需要服务,这方面的基层组织尚欠缺。

  李蓝表示,互助养老模式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老人的空巢问题,但可作为一个过渡模式在当下推开。

责任编辑:徐和谦 | 版面编辑:邵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