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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欣一委员:档案法几乎形同虚设

2016年03月06日 21:14 来源于 财新网
建议全国人大开展档案法执法检查,认为一个成熟的民族必须是心胸开放的民族,必须建立在自己的开放文化基础上,而非封闭

  【财新网】(记者 周东旭)“没有历史资料,不进一步开放档案,很多历史问题是没有办法研究的。如果很多历史问题悬而未决,又何谈客观认识,又如何传承优良传统,又如何避免历史的教训?开放并充分利用档案,恰恰是一个民族和国家应该做的最基本工作。”

  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侯欣一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呼吁,要立即转变对历史档案的观念,尤其是去除查阅档案时各种附加条件的限制。

  按照档案法规定,解密后的档案都可以查询,档案形成30年之后解密,交给社会利用,档案的真正价值也正是在于充分利用。但是,“如果去查阅档案,档案法规定几乎形同虚设,因为各地档案馆都有自己定的规定,找出各种理由,设立各种限制条件。”

  侯欣一介绍,有的档案馆以建楼或数据化为理由,把所有档案都封档,不提供对外服务,而实际上,有的档案馆藏做完数据化可能需要几十年。“大家彼此开玩笑说,那就好好锻炼身体吧,只能多活几年等着。”实际上,正在整理的可以不开放,但是,那些不整理或者整理好的应该考虑开放。

  档案馆都规定,查阅档案必须要有介绍信,甚至有的还规定了介绍信单位的级别要求,比如部级单位介绍信。有的限制介绍信看的次数,有的限制数量,比如只能看某类档案的三分之一。大多数档案馆都不提供档案分类细目,查阅者要想查阅必须填写详细的调档申请,问题是查阅者根本不知道该档案馆是如何分类的,都有什么,自己该看哪卷,因而也就无法填表。

  “类似规定,千奇百怪,让人望而却步。”侯欣一感叹,档案法形同虚设,成为无奈的事,但是,在历史研究中,档案是最可信的资料,没有档案做研究,历史研究的可靠性和价值都会大打折扣。

  侯欣一告诉财新记者,国家对档案本身和档案工作越来越重视,经费越来越多,档案大楼越盖越好,与投入相比,近年来的档案利用程度,确实差距越来越大。

  “如果一个民族对于自己的历史没有客观认知,要想在当前做出客观判断,或者检验教训做出总结,是很难的。”侯欣一说。

  所以,侯欣一认为,整个档案系统必须转变观念,从单纯的保密观念,到保密和解密相结合,过了保密期的档案,必须要利用,充分利用才是档案的最大价值,档案看护好了,但不利用,价值何在?“单纯保密和保管观念不转变,很难使档案利用上台阶。”

  侯欣一还建议,全国人大进行一次档案法的执法检查,“据我了解,目前尚没有档案法的执法检查,档案法执行到底怎么样,并不知道。”

  虽然档案法规定了解密的时间,但是“没有解密的详细程序规定,所以很多地方可以设置条件,查阅者要想维权,也几乎找不到任何法律渠道。”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是大趋势,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

  侯欣一一再向财新记者强调向学者开放档案的意义,“只有借助档案从事严肃的学术研究,对历史有了清晰认知,国民才会对民族历史有客观的了解,才不至于导致历史虚无主义,如果不能首先认识接近真实的历史,又何谈认真对待历史,形成正确的历史观?而一个民族对历史的正确认识,是一个民族文化传承、进步必不可少的条件。”

  “让越少的人知道越好,这是传统的档案观念。这个担心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一个成熟的民族必须是心胸开放的民族,必须建立在自己的开放文化基础上,而非封闭。”侯欣一说。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赵亚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