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林金冰)在中央鼓励创业创新的背景下,国内政府引导基金经历了井喷式增长,但一些制约性问题也得以暴露。全国政协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理事长马蔚华认为,资金来源缺少持续性、管理缺少统筹和协同、审批程序繁琐、行政干预等问题,应当得到解决。
马蔚华近日在全国“两会”提案中指出,政府引导基金井喷式发展的背后,有一些制约性问题亟待解决。
其一是管理分散,缺少统筹和协同。由于缺乏系统全面的顶层设计,各政府部门竞相设立引导基金,大有一哄而上之势。而且,不同政府引导基金政策目标交叉重叠,导致基金重复设立、数量过多、资金使用分散等问题,无法形成“拳头”效应。
其二是规模偏小,资金来源缺少持续性。国内政府引导基金资金主要来自各级政府财政资金,规模普遍偏小,据投中研究院统计,截至2014年底,国内209支政府引导基金平均规模仅有6亿元左右。
其三是存在决策审批程序繁琐、行政干预等非市场化行为。政府引导基金的投资决策具有一定专业性和复杂性,本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管理、聘请专业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确保专业化、市场化。但在实践中,有些政府引导基金的主管部门,设置了繁琐的行政决策审批程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金运行效率及决策科学准确性,同时令决策带有较强行政干预色彩,难以与子基金层面的市场化运作相衔接。
针对前述三项问题,马蔚华建议:首先,应当完善协同机制,克服当前政府引导基金多而散,支持对象重叠,未能形成政策合力的局面。
其次,要加强政府引导基金的顶层设计。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适时调整和明确不同政府引导基金的作用领域,不得在同一领域重复设立基金,同时要合理扩大政府引导基金规模,制定长期规划,确保财政资金支持的持续性。
再者,要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基金的市场化运行机制。政府引导基金的主管部门,应当确保子基金的市场化运作。在子基金的审批决策过程中,应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着重发挥市场化专业机构以及同行专家的作用,减少对子基金的干预。
政府引导基金是增加创业投资资本供给的重要政策工具之一。在中央层面,2015年,国务院审议同意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科技部、财政部设立的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也步入实施阶段;在地方层面,各地政府设立的各类引导基金也纷纷涌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