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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学东代表:应建立国家层面的金融稳定委员会

文 | 财新 张宇哲
2016年03月05日 08:05
建议由国务院领导担任国家金融稳定委员会主席,人民银行行长担任金融稳定委员会副主席,成员单位包括人民银行及其他金融监管机构、财政部、发改委、商务部、外汇局等部门

  【财新网】(记者 张宇哲)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周学东在两会期间建议,应借鉴国际经验,研究完善顶层设计,并建立国家层面的金融稳定委员会,构建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切实提高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识别、防范能力和处置的有效性。

  " 从宏观审慎管理、逆周期调节和防范跨市场金融风险交叉传染的角度出发,加强金融宏观协调尤为迫切。"周学东强调说,中央银行担负着维护金融稳定的法定职责,但却不能及时获取完整有效的监管信息。这导致中央银行金融稳定部门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识别和危机预警出现迟滞效应,等到风险爆发时,已经错过了最佳的救助或处置时机。

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周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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