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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小枫:简政放权不能只顾数量

2015年03月11日 20:13 来源于 财新网
彭小枫称,一些地方片面追求取消和下放审批数量,一些权力下放和转移缺乏法律依据,部门间权力下放存在不同步。建议全面清理涉及行政审批事项设定的法律法规,尽快制定《政府职能法》,界定政府职能边界

  【财新网】(实习记者 钟馨)“一些地方认识不到位,片面追求取消和下放审批数量,甚至互相攀比,而对政府职能转变重视不够。” 3月11日下午,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彭小枫在主题发言中提出,简政放权不能简单地“一放了之”,更不能“为放而放”。

  彭小枫说,在改革的突破阶段,对取消下放审批事项有一些数量的要求是必要的。“但是并非放得越快越好,也不是越多越好,不宜简单地把取消和下放的数量作为衡量和考核改革成果的指标,而应把政府职能是否切实转变作为重要的衡量标准。”

  彭小枫提出,地方政府对审批制度改革要有准确的认识,要“敢”字当头,勇于冲破既得利益藩篱和传统计划经济理念的束缚,不能消极怠工、推诿扯皮;另一方面,也要充分认识审改对于政府职能转变的破冰价值和带动作用。“割肉”也好、“断腕”也好,都是为了“强身健体”。

  “长期以来,政府职能界定及其在各层级、部门间划分缺乏法律规范,存在一定随意性,造成了部门之间和各级政府之间的矛盾,增大了改革的难度和成本。”彭小枫认为,一些权力下放和转移缺乏法律依据,有些陈旧的法律法规已经成为改革的阻碍。

  为此,他建议尽快研究制定《政府职能法》,界定政府职能边界,完善政府事权划分,科学制定权力清单。尽快组织力量对涉及行政审批事项设定的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立法机制和程序,增强立法能力。

  此外,彭小枫还提出,在目前的审批制度改革还存在统筹协调不够,部门间权力下放不同步,造成地方执行困难;不少地方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度不够、公众参与不足等问题。

  彭小枫认为,下一阶段的改革将涉及更多核心权力和利益的审批事项,他建议国家尽快出台统一的深化审改的指导性意见,明确行政职权概念界定、类别划分、清理标准等事项,为各地推进改革提供指导;建立横向协调、上下联动的协调反馈机制,对改革进行统筹协调,消除部门利益干扰;鼓励基层政府大胆探索,进行差别化试点,把顶层设计和基层在实践中创新结合起来。

  彭小枫建议,要开门搞改革,及时公开改革进程和结果,构建开放式的公众评价机制,强化群众监督对政府工作的约束力。重大改革措施要开展广泛协商,通过组建审改咨询委员会等形式,听取专家、相关团体、个人对清理和保留审批事项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扬民主。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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