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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长江委员:政治性协商待加强

2015年03月11日 16:28 来源于 财新网
目前协商内容层次不够高,协商议题的确定带有随意性,真正的政治性协商几乎没有,协商民主要走法治化道路,议题范围、提议权须明确

  【财新网】(记者 杜珂 实习记者 钟馨)“协商民主要走法治化道路,不能想协商就协商,不想协商就可以不协商。” 3月10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王长江接受财新记者专访时说。

  王长江表示,目前协商民主存在协商内容层次不够高的缺陷。“主要是政府协商、事务性协商、具体操作层面的协商,比如政府决策要做事,我们仅仅是在操作层面来讨论,怎么样能做得更好。然而,政治协商才是协商民主中更为关键的。目前,政治协商的内容实在太少。”

  哪些内容应进行政治协商?王长江认为,国家大的架构设计、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这些都应是政治协商的范畴。“政治体制改革哪些应该有,哪些不该有;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协调统一,具体怎么协调统一;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要相互制约、协调,怎么协调、怎么制约,制约的架构是什么?权力边界在哪里?这些问题应该协商。”

  “并不是说政府的事情不要协商,而是从总体上看,目前真正的政治性协商几乎没有。这就意味着协商民主不是很到位,需要加强。”王长江说。

  2015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并下发至县团级。《意见》共九部分27条,对新形势下开展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作出全面部署。

  王长江对财新记者表示,协商民主制度由中央文件提出来,强调了协商民主的意义,这是具有表态性的、方向性的意义。“真要建设协商民主制度,还要很多路要走。中央的文件提出了一些原则性的方向。具体怎么弄,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王长江称,下一步落实这个意见,就要制定协商民主的具体办法。要协商,就要根据议题来,谁来确定哪些议题需要协商,哪些问题重要必须共同认定,需要有明确规定。“目前协商的议题主要有执政党来确定,具有一定随意性。民主党派也应当具有提议权。”

  此外,协商民主的法治化需要程序性规定。“什么时候协商,谁来提议,怎么提议,要有一套程序的东西。要进一步健全。”

  王长江告诉财新记者,实践中,许多官员理解将现有的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理解成互不相容的,现在要用协商民主取代选举民主。“这样的理解有问题。协商民主再发展,都是选举民主的一种补充,不可能取代选举民主。”

  王长江说,在授权民主环节,只能采用选举方式。“民主政治里,多数人是国家的主人,但多数人必须将权力交到少数人手中,国家权力才能有效运用。怎么交,就选举,选举是目前为止,无可替代且代价最小的授权形式。” 王长江还表示,公民选出代表,将国家权力交给代表后,一旦没有监督,后面就出现一系列问题。

  “对中国而言,这两种制度必然协同共进,不能说用一个取代另一个。而是不但要把这个做好,那个也做好。”王长江告诉财新记者,尽管目前提出了协商民主的方向,但中国的现状是两种民主制度都不够完善。“究竟怎么把这两个变成一种良性互动,必须去探索,去研究。”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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