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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杰委员:立法权划分需明确

实习记者 钟馨
2015年03月09日 22:22
建议区分全国人大与常委会的立法权,禁止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联合发布涉及法律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细化民主立法规则,完善备案审查机制,规范地级市立法权

  【财新网】(实习记者 钟馨)2015年,立法法迎来15年来首次大修。3月9日上午,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下称“草案”)交由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小组讨论。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合伙人施杰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对草案提出五方面建议,涉及十余个具体条款。

  明确立法权划分

  “哪些法律的制定、修改应当上全国人大,哪些法律的制定、修改应当上全国人大常委会,这个判断标准和决定权应当在立法法中规定。”施杰说,由于没有明确标准,一直以来全国人大与常委会之间的立法权划分不甚明确,导致决定带有一定的随意性。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2015两会专题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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