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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界委员:群众社团应退出财政供养

2015年03月07日 23:11 来源于 财新网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社科院研究员张泓铭认为,群众团体也纳入国家供养,使本已沉重的财政不堪重负

  【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 见习记者 范小舟)“国家财政不应供养群众社团”。3月7日下午,北京国际饭店社科32组讨论现场,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社科院研究员张泓铭的观点甫一亮相,引发与会委员们的热议。

  张泓铭说,我们国家财政供养的人数之多世界少有。2012年有公务员700多万,加上事业单位和各种群众社团等,有7000多万之巨。尽管这两个数据有统计口径上的差别,但国家财政供养人数过于庞大,有目共睹。

  张泓铭认为,群众团体也纳入国家供养,使本已沉重的财政不堪重负。“据我统计,2013年全国公共财政支出的决算表表明,群众团体的事务支出222亿。2014年是231亿,增长了10亿多。2013年是222亿元比起当年地震灾后重建和援助其他地区两项合计还要多出21亿。在这222亿中行政运用的支出是92亿,占一半不到,行政运行我相信是人头费,工资奖金一类的。是地震恢复重建的两倍多。群众团体的222亿在全部财政支出中是小头。但毫无疑问加重了财政负担。我的观点是,任何群众团体纳入财政供养都是不合理的。”

  在张泓铭看来,群众团体包括总工会、共青团、妇联、侨联、台联、工商联、青联、残联、文联、科协、作协、记协、对外友协等社团。

  有委员插话:“它们是国家机关。”

  但张泓铭并不这么看待,他说,本质上是群众团体就应该自治,不应该承担政府管理功能。否则不是群众团体越位,就是政府管理部门缺位。如果有人认为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众团体涉及面广,为了维稳也应由财政供养。这个理由在解放初期或许还是合理的,但放到现在是不成立的。“群众团体的成员千千万万,为什么他们可以纳入财政供养而我不能?这不平等。”

  又有委员插话:“你不是官办它是官办。”

  “群众团体官办,那么问题来了。”张泓铭说。

  有委员表示,人民团体是一回事,另外很多学会也纳入了国家财政。像作协、法学会等。学会、协会列入都国家编制,纳入国家财政预算,而且逐年有所提高。

  有的委员则介绍了自己了解的情况:一些经营情况好的社团早就自负盈亏了。比如中国翻译家协会,每年创收过亿元;像有些原来部署机关转为行会的,实行企业化,如钢铁协会、化工协会。但像总工会本质上还是国家机关。

  一个委员补充道:类似总工会这样的官办社团在法律程序、经济运行模式都没有理顺,表面上都是在民政部底下,都是人民团体,但是实际上是千差万别,完全不一样。

  “所以我们要以现代政治理念来看这个问题”,张泓铭说,“我的观点是群众团体要逐步退出财政供养。”

  所有参与讨论的委员几乎都赞同张泓铭的看法,但对何时能启动改革并不乐观。正如一位委员的担忧:“从改革上来说,要逐步脱钩这个大体方向是没错,但具体,这个很难很快地改。这个牵扯的人比公务员序列要多得多。”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曹文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