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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维建委员:审委会改革需温和渐变

实习记者 钟馨
2015年03月06日 17:41
认为审委会虽有弊端,但亦有其生存土壤。彻底取消审委会并不现实,应缩减审委会的适用范围,让审委会开庭审案,程序再造,解决“裁而不审,审而不裁”

  【财新网】(实习记者 钟馨)“仅强调法院独立很难使司法责任制落实到位,司法改革更强调要求实现法官独立。”为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专门提交了关于法官独立的提案,涉及审委会改革、法官扁平化管理、取消请示汇报制度等内容。

  汤维建表示,审委会制度影响法官独立,确实需要进行改革:“审委会讨论的案件出现了冤假错案如何追责,这个问题很难解决。而且审委会涉及的人员又比较广,法院的院长、庭长都是审委会成员。”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2015两会专题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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