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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岩岫:防止以互联网金融为幌子的伪创新

2014年12月20日 18:59 来源于 财新网
银监会创新部主任王岩岫表示,对互联网金融将采取分类监管,对于涉众较多,风险较高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对其准入、风控体制、IT系统,将采取与传统金融机构较为一致的监管

  【财新网】(记者 吴红毓然)12月20日,银监会创新部主任王岩岫在第五届财新峰会上表示,互联网金融机构要以服务实体为目标,要防范各种以互联网金融为幌子的伪创新。

  近期众多P2P平台跑路事件频发,据财新记者了解,这些P2P公司大多实质为小贷或担保公司,频踩非法集资红线。同时,银监会对P2P的监管政策年底内将不会出台。此次会上王岩岫的发言,勾勒出一些P2P监管的方向。

  王岩岫是在财新峰会“互联网助力金融改革”分论坛上做出上述表示的。他表示,互联网金融一定需要被监管,第一因为涉及投资者面广;第二因为金融业高负债;第三金融业面临多种风险。

  王岩岫表示,目前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及其客户群,与国外情况有很大区别。同时,互联网金融呈爆炸式增长,与国外的规模完全不同。

  王岩岫表示,目前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原则,包括适度监管、创新监管、协同监管及分类监管。所谓分类监管,即对于涉众较多,风险较高的互联网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将对其准入、风控体制、IT系统,采取与传统金融机构较为一致的监管。对于涉及普通民众很少的互联网金融,则会给予一定的监管弹性。

  总体而言,对互联网金融,监管者将以依法合规的原则性为出发点,逐步完善以风险监管为目标的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边界和风险底线。

  王岩岫表示,不管是哪类互联网金融机构,都不能触碰非法集资、金融诈骗、违规经营的三条红线。同时,要求加强信息披露,任何机构都不能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包括客户的知情权和个人信息。这就要求,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资产与业务必须经过审计,“如果你想要得到合法性,就要经过审计。”

  王岩岫还指出,互联网金融机构要注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利,避免经济周期的风险,同时投资者还应该从保护自身的隐私角度出发,培育信息安全和投资的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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