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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辉:保险业走出去三种形式

2014年12月20日 18:01 来源于 财新网
一是指通过出口信用保险服务出口企业,服务于国家的整个出口和走出去战略;二是指保险机构本身海外投资;三是通过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境外机构

  【财新网】(记者 丁锋)在“走出去”战略的大背景下,中国保险机构会起到什么作用?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表示,保险业走出去既是国家战略需要,也是自身行业发展需要,因此,保险业走出去是大势所趋。

  12月20日,陈文辉参加第五届财新峰会把握海外投资的战略机会”分论坛时称,保险行业的走出去大概有几种形式,一是指通过出口信用保险服务出口企业,服务于国家的整个出口和走出去战略;二是指保险机构本身海外投资。就后者而言,中国保险业的走出去才刚刚开始。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1月末,国内保险公司境外投资额约为1214.3亿人民币,仅占当前保险资产的1.26%。

  另外一种走出去的形式,就是通过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境外机构。他表示,这一方面,中国的保险业也是处于初级阶段,而且主要是在香港、澳门地区。据统计,目前在海外设立的保险机构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大概有31家。

  为什么保险业要走出去?陈文辉说,从投资的角度来讲,到11月底,保险业大概有9万亿可运用的投资资金,企业应在更大的范围内选择资产,也可以规避一些风险。

  此外,保险机构走出去也是顺应整个国家的发展。“中国在海外的投资越来越多,金融保险的服务也一定要跟上,包括‘一路一带’战略等。所以走出去既是国家战略发展需要,也是保险业资产配置、寻找商机的需要。”

  关于监管部门对走出去的态度,陈文辉表示,总的来说,无论是通过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出口企业走出去,还是投资走出去、海外设立机构,保监会都持非常积极的态度。但是,在鼓励走出去的同时,保监会也在密切关注走出去的风险。

  “在海外市场不管是投资购买资产,还是投资去控制一些机构,跟在国内都有很大差别,包括法律环境、文化背景等。好在,现在来看,不管是对海外债券股票的投资,还是一些大的房地产收购、机构的收购等,总体来说收益还是不错的。”

  陈文辉还称,保监会正在积极制定一些监管规则,以服务于保险业走出去战略。比如,保监会花了三年时间做的“偿二代”,对于有效的跟国际接轨,促进中国整个保险市场健康发展,都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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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涛 | 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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