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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健:城乡土地同权同价已有成功经验

文 | 财新 汪苏
2014年12月19日 16:50
如果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内涵和外延界定得非常死、特别小的话,并不符合现在地方普遍需求。中西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很少,应和宅基地入市结合起来改革

  【财新网】(记者 汪苏)“从地方实践来看,如果放开竞买人限制,市场真正建立起来,是能够实现城乡土地同地同权同价的改革预期的。”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政研究中心主任唐健12月19日在第五届财新峰会上表示,地方已经走出一条路子。

  唐健近年来在多地进行了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调研。她举贵州湄潭为例。湄潭县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先驱,最早实行了农地“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后来又成为首批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2010年开始,湄潭县在湄江镇核桃坝村和黄家坝镇官堰村开始第四轮农村改革试验。此轮改革重点就是集体建设用地,其中包括宅基地的交易。湄潭县通过几年探索,形成一套体系,步子也逐步迈大。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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