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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振源:应对土地利用实行负面清单制

2014年12月19日 15:09 来源于 财新网
郑振源表示,有关部门还给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定了“必须符合规划、用途管制”的前置条件,而不谈用途管制制度和规划制度的改革,按现行的用途管制制度,集体用地根本入不了市

  【财新网】(记者 周天)土地问题专家、原国家土地管理局规划司司长郑振源12月19日在第五届财新峰会上表示,有关部门把集体土地入市的门开得很小,只允许不到集体建设用地10%的、经合法批准的存量乡镇企业用地入市,这使得竞争性的土地市场建不起来。

  郑振源指出,1998年《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一套名为用途管制实质为计划配置的管理制度,实施十多年来,已成为计划经济最后堡垒。强拆、贪腐种种土地问题,其根源正是这套土地资源计划配置制度。

  郑振源建议,政府不要再充当土地资源基本配置者的角色。可以保留规划,但是要把指标控制式规划的改变成公众参与式的规划。同时,在市县、乡正确实施土地利用分区管制,对土地利用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不要规定每块土地用途。

  “现在有很多思想障碍在阻碍土改”,郑振源指出,比如,尽管我们今天在强调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但有关部门认为,“不能夸大市场力量,要强化规划管控、用途管制”,仍然要政府起决定性作用。有位高层领导还直言“市场在土地利用中不能起决定作用,土地利用要由规划来决定”。

  又比如,《决定》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但有关部门认为不能过度强调私权利,也有学者说,“开发权是国家的,不是农民的私权”,从而不给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平等的法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给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以收益和处分的权能。

  郑振源指出,有关部门把集体土地入市的门开得很小,只允许不到集体建设用地10%的、经合法批准的存量乡镇企业用地入市,这使得竞争性的土地市场建不起来。同时,他还认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当然包括房地产市场,而有关部门仍坚持封杀小产权房,不准集体土地进入房地产市场,坚持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垄断。

  郑振源表示,有关部门还给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定了“必须符合规划、用途管制”的前置条件,而不谈用途管制制度和规划制度的改革,按现行的用途管制制度,集体用地根本入不了市。

  “土地改革中这类思想分歧使得土改改不下去。”因此,郑振源表示,当务之急不是搞试点,中国农村隐形土地市场早已存在了30年,而应该首先开展大辩论,化解思想上的分歧。

  同时,郑振源认为,建设开发竞争城乡统一而有序得土地市场,首先是平等保护集体土地产权,赋予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赋予农村宅基地处分和收益的权能。其次是整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明确集体土地入市的市场主体是村民代表大会或董事会,不是村干部,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乌坎事件。

  第三是撤除一切不合理的集体土地市场准入门槛,让小产权分合法化。建设开放竞争的建设用地市场。第四则是制定《城乡土地市场管理法》,规定市场交易规则,取代现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是改革财税制度,使地方政府摆脱土地出让金得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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