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杨迈军:建议支持国有企业参与期货市场

2014年03月07日 13:41 来源于 财新网
目前由于受到考核、会计审计政策等方面限制,国有企业较少参与期货市场

  【财新网】(记者 周群)全国人大代表、上海期货交易所理事长杨迈军在《关于支持国有企业参与期货市场的建议》中称,由于受到考核、会计审计政策等方面限制,国有企业目前较少参与期货市场。他认为,期货市场为国有企业进行套期保值、锁定生产成本、有效规避现货交易价格波动风险提供了重要渠道和风险管理工具,应该修改相关政策文件,支持和鼓励国有企业参与期货市场。 

  在考核体系方面,杨迈军认为,现在部分国企主管单位对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功能不够了解,担心国有企业在期货市场过度投机造成损失,因而对国有企业参与期货市场的态度消极。

  据其介绍,在当前的国有企业考核评价体系中,现货经营即使面临很大风险,产生再大的亏损,企业管理层一般也不用承担责任。但如果参与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盈利是正常的,亏损则要承担责任。企业管理层担心期货市场上亏损使其承担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因此即便是风险较低的套保业务也不愿参与。

  其次,在会计准则方面,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中对企业适用套期保值准则的要求较为严格,限定套期有效性达到80%-125%之间。企业参与期货市场套期保值交易经常不符合有效套保条件,在财务报告中被认定为投机交易。有的主管部门还将上述会计准则作为国企参与套保的前置条件,很多国企因担心不能达到预设的标准或者碍于程序繁琐而放弃参与套期保值。

  第三,目前审计部门对参与期货市场的国有企业进行审计时,一般将企业的现货经营与期货市场套期保值行为分开审计。这就造成企业一旦在期货市场受损,在审计报告中显示直接亏损,影响企业经营业绩,容易抑制国有企业进行套期保值的积极性。

  杨迈军建议,各级国资主管部门应该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取消将《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作为国有企业参与套期保值的前置条件。同时,采取原则性指导,对有行业代表性的套保国有企业进行实地调研,理清套期保值业务和投机交易的差异,出台相关的国有企业套期保值业务指引,允许企业自主选择适合实际情况的套保方式和风险管理工具,鼓励国有企业充分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

  他还建议,财政部门需要研究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出台适用商品期货的核算细则,放宽对企业套期保值有效性的比例限制,清除国有企业参与期货市场的障碍。

  此外,审计部门也应完善审计方式方法,参照对五矿集团和江西铜业的审计方式,对其他国有企业的现货经营与套期保值进行整体审计,客观全面地评价国有企业从事套期保值的经济效益。

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李丽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