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盛梦露 记者 汪苏)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在符合规划前提下,获准入市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能否建商品房,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情况要“很谨慎地试验”。
符合规划的集体建设用地上能否开发房地产是个敏感话题。一方面,决策层有很多担心:放开高利润的房地产领域会加大村集体和农民违规占地冲动,引发资本圈地,导致耕地红线失守;还会打破政府对房地产供地的垄断,使中国的高房价面临硬着陆风险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