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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淑和:国企改革需要配套措施

2014年03月04日 15:36 来源于 财新网
主观层面要加快改革步伐,客观方面需要政府创造良好的外在条件和外部环境

  【财新网】(记者 丁锋)全国政协委员、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3月4日的政协分组讨论会上表示,深化国企改革有主客观两方面因素,在客观方面,不是国企自身能做到的,需要政府在配套改革方面多做一些文章。比如说,很多国企面临沉重的包袱,历史包袱太重,难以与民企同等竞争。

  黄淑和提醒道,现在全社会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都比较关注,深化国有企业这篇文章必须做好,如果做不好,会影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

  他认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应该分为两个层面,主观层面,要加快改革步伐,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采取更有利的措施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另一方面是客观因素,不是国企自身能做到的,这就需要政府在配套改革方面多做一些文章,为深化国有企业的改革创造一个良好的外在条件和外部环境。

  关于国企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两个主要改革方向。

  在混合所有制经济方面,目前已有多家央企先行探索,其中尤以中石化的尝试最受关注。2014年2月19日,中石化公告称将把油品销售业务板块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参股,实现混合所有制经营。

  此前,黄淑和在《求是》发表的文章中提出,在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方面,下一步国资委的基本思路是: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特别是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

  改革将主要采取以下四种形式。其一,涉及国家安全的少数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以采用国有独资形式。其二,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绝对控股。其三,涉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的重要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相对控股。其四,国有资本不需要控制并可以由社会资本控股的国有企业,可采取国有参股形式或者全部退出。

责任编辑:李增新 | 版面编辑:王文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