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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卓元:国企改革重在国资委职能转变

2014年03月04日 14:05 来源于 财新网
国资委分类管理央企的做法,还是一门心思管企业的思路,应转向管资本;国资应投向中央确定的五个重点领域;混合所有制还要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
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卓元。 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王长勇)“下一步深化国企改革,我认为国资委的职能要有一个比较大的转变,就是从主要管企业转变为主要管资本。”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张卓元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说,国资委职能转变是深化国企改革最重要的。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张卓元称,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后,国资委将来主要通过这些公司管资本,不要再去管企业了。

  目前,国资委监管的央企有113家。国资委2003年4月成立时,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央企共196家。国资委曾提出整合重组到80-100家。

  “80到100家也太多了,”张卓元说,参考汇金或淡马锡模式,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可以搞得大一点,“开始可以允许多一些,然后再逐步重组,不要太碎。”

  张卓元称,国资委从管企业转为主要管资本后,通过管资本提出董事、股东代表,成立董事会,由董事会去决策,不要再去管企业了。

  他同时提醒,国资监管增加了一层中间架构后,国资委究竟承担什么责任,如何协调国资委和财政部的职责,这些新问题需要研究明确。

  五大重点领域

  关于国有资本的布局调整,三中全会《决定》确定了五个重点,包括“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

  “国有资本布局的调整,应该按这五个重点来摆布。”张卓元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过去国资进入的面太广,比如房地产业,大部分国企都在搞,“但这显然和国资的功能不相符合”。

  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2月在《求是》撰文称,拟对中央企业的业务,按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进行区分,并据此实施分类考核。

  “国资委分类管理央企的做法,还是一门心思管企业的思路。”张卓元说,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国资委主要是管资本。虽然《决定》也提到“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但没有如此具体的分类。

  “我们曾经试图想分,但是分不成。”张卓元说,竞争性和垄断性对称,公益性要和盈利性对称。把企业按竞争性和公益性分类,不是一个层次,也不对称。即便是按公益性和盈利性分,也存在有点盈利性又有公益性这种半中间的情况。

  张卓元说,不管怎么分类,《决定》提出的国有资本投资的五个重点领域是清楚的。既然是重点,国资投资至少应在60%以上,否则就不成为重点了。而对诸如房地产、酒店旅游这样的领域,显然不应是国资投资的领域,现有的投资应该退出,更不能再新进入了。

  解决一股独大

  对于央企引入非公资本形成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现状,国资委官员提供的数据称,截至2012年底,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控股上市公司中,非国有股权比例已超过53%。地方国有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非国有股权比例已超过60%。

  “非公资本持股当然也是混合所有制。”张卓元说,但是混合所有制还要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

  目前,国企上市公司中,大多数是国有控股。张卓元认为,三中全会《决定》专门提出“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过去只要是国有资本,就要控股。“以后,可以有私人资本控股、国有资本参股的公司了。”

  张卓元现任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秘书长。他作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起草小组成员,参与了《决定》经济体制改革部分的起草。

责任编辑:李增新 | 版面编辑:王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