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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龙:国资应注重资本使用效率

记者 朱以师
2013年12月18日 16:07
应明确区分政府的监管责任,国有资本的权利责任,国企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权利责任;明确国有企业的目标,不要混淆国企与政府、社会的职能

  【财新网】(记者 朱以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可以交叉混合持股。如何用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思路要撬动国有企业改革?长江商学院教授陈龙今天指出,衡量国资改革是否成功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资本的使用效率。

  在12月18日举行的第四届财新峰会“国资改革与民资力量”分论坛上,陈龙提出这一观点。

  陈龙的主要研究方向是资产定价。他援引高盛的研究报告称,2012年,中国国有企业资产回报率比其他国家的国有企业低了6.5个百分点,同时在企业估值上也有比较大的折扣。过去几年,国企业绩也有分化。航空、物流和光伏等行业国企大面积亏损,保险、银行等金融行业和电网、石油等垄断行业则盈利丰厚。这背后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没有厘清。

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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