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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魁:“改革小组”应突破部门利益

2013年11月15日 14:57 来源于 财新网
如何突破部门利益的藩篱,敦促简政放权的实现,更多取决于中央的意愿

  【背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提出设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这一设计引发各界广泛讨论,并被寄予决策全面改革的期望。

  此前,国务院下设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一直是指导经济体制改革的职能部门。发改委的前身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国家计划委员会,并在2003年将原国务院体改办公室和国家经贸委并入。

  发改委掌握大范围的产业管制权限,一份名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文件显示,发改委的核准、审批权限包含十几个行业、数千种产品和技术工艺。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重要议题,学界和产业界认为发改委“管得过多、过细”“掌握了太多审批权”,而阻碍了改革的深化。

  “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对综合改革意义何在?是否会对既有体制之弊开刀?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文魁指出,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是中共中央的决策平台,应有足够的权威来破除部门利益的藩篱。但如何突破部门利益的藩篱,敦促简政放权的实现,更多要取决于中央的意愿。

  他认为,从文件上看,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是中共中央的决策平台,很有可能由党中央最高领导层直接领导,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层参与议事和决策。

  谈及发改委之前被赋予的改革职能,张文魁指出,发改委承担改革设计的主要部门只有综合改革司,起参谋、协调和建议的作用。而发改委的本质,是计划经济时代的计划、审批机构,改革职能被过多的淹没在审批中,现实中,改革的职能在发改委越来越边缘。

  与之相比,中央的改革领导小组完全是一个更高层的决策、议事平台。不过,改革小组对发改委的权威会有多大程度的削弱,张文魁认为现在还难以判断。他说,中央级别的领导小组,只要有足够的意志,随时可以推动简政放权,但能推动多少,取决于意愿。

  张文魁说,全会公报中的改革小组还是非常设的会议平台,并非日常办事机构。但制定、推进重大改革方案需要坚持对改革方案执行的检查与督促,使改革进程稳步推进,更有效率,为此,他建议,改革小组应该成立常设性办事机构,这样才能有足够的精力推动改革。“当下改革以经济领域为主,这个常设机构可以与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方式”,张文魁建议。

  (财新记者 闻静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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