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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改有望形成阶梯式改革路径

2013年11月15日 18:10 来源于 财新网
加大公共资源向农村投入、明确中央和地方事权、建立和事权相应的成本分摊机制、推进社保等相关制度的设计等关键问题已经写进改革框架;,中国可能继续严控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财新网】(记者 汪苏)继十八大报告之后,“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又被写进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公报并提出“明确事权”、“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进入深水区的户籍制度改革被赋予新期待。

  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曾提出一个涵盖所有类别城市的阶梯式户改路径,并首次明确“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据悉,这种阶梯式路径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决策层的思路。但对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承载力的担忧,可能意味着中国将继续严控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中国十几年前就开始比较系统地规划户籍改革,并逐步确定以小城镇和中小城市为重点的阶梯式放开思路。但时至今日,东部连许多小城镇的落户也无法放开,中西部小城镇面临缺乏聚集力问题,改革陷入胶着。

  户改要推进,加大公共资源向农村投入、明确中央和地方事权、建立和事权相应的成本分摊机制、推进社保等相关制度的配套设计,已经成为绕不过去的话题。这些关键问题已经写在十八届三中全会订立的改革框架中。

  许多学者及研究机构建议,中央政府应承担更多公共服务责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郑新业曾对财新记者指出,越是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力流动越频繁,中央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就越多。国研中心则在改革方案中建议,中央政府上划部分事权建立“国民基础社会保障包”。

  而“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的表述,意味着中国有意继续引导流动人口转移方向。这意味中国必须在推进小城镇和小城市发展上有一些安排,以提高其吸纳人口的能力。降低设市标准、将一些建制镇、县改为市,是许多人士的共同建议,料将体现在接下来的改革框架中。

  不过,许多城市发展研究者都已经指出,大城市聚集力强是经济规律,一些国家和中国国内的经验已经证明,限制城市的发展规模和人口规模是无效的。中国不必对城市规模做出人为限制,城市的问题应该在城市发展中解决。

  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副院长袁崇法还指出,阶梯式放开路径和目前流动人口相当部分聚集在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现状,存在错位现象。将已经长期在大城市稳定就业、举家迁徙的农民工及其他外来人口的落户问题纳入考量,是许多人士的呼吁。

责任编辑:张进 | 版面编辑:石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