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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外折戟波兰

2011年09月23日 09:53 本文来源于财新网 订阅《新世纪》《中国改革》|注册财新网
   进军欧洲第一步惨淡收场,“中国式打法”失灵

  2009年,中海外等三家中国公司与一家波兰公司合作修建波兰A2高速公路,这被中海外称为“中国中铁系统在欧盟国家惟一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时隔一年半后,工程因亏损停工。

  财新特派华沙记者倪伟峰:

  我身后这一排黄色的楼就是当时中海外在波兰中部的一个地方,叫做乌什克威舍,所租住的一个项目指挥部。据这个项目指挥部里的工作人员对我们透露说,现在工人已经全部撤离了,但是这个项目指挥部依然非常忙碌。在项目被迫终止之后,他们还有一些工程日志要跟波方交接,然后还有一些善后事宜要处理掉。比如说我们现在可以看到,在这个院子当中,还有许多当时购买的车辆,现在这些车辆也是处于一个待处理的状态。00:38

  2009年9月,中海外联合中铁隧道等三家公司,竞标取得波兰A2高速公路中最长的A、C两个标段,总里程49公里。总报价为13亿波兰兹罗提,约合4.72亿美元,30.49亿人民币。

  中海外夺标的杀手锏,是低于政府预算一半以上的报价。中海外打的算盘是,为了打开欧洲市场,即便是赔本买卖,也要不计成本拿下A2高速公路。但现在,工期已经过去一大半,工程量只完成不到20%。 此时,中海外已经骑虎难下,因为如果坚持做完,中海外联合体可能因此亏损3.94亿美元,约25.45亿人民币。今年6月初,中海外总公司最终决定放弃该工程。目前,波兰业主给联合体开出了约合17.51亿人民币的赔偿要求和罚单,外加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波兰市场公开招标。那么,当初踌躇满志的中海外,为何会落到今天亏损撤离的狼狈境地?

  财新特派华沙记者倪伟峰:

  中海外对外界的解释就是,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合同条件过于苛刻,以及业主,也就是我身后的波兰高速公路局在当时转账(工程款支付)的时候,不断出现拖欠的现象,而造成今天的局面。为此,我们也走访了波兰高速公路局,但是我们得到的答复却是,“我们一直按照合同条款来履行业主义务”。波兰高速公路新闻发言人在接受我们采访时也向我们透露这样一个细节,在当时谈判的过程中,中海外曾经向高速公路管理局承诺,他们已经留出了1亿美金用于购买原材料,以避免之后不可预期的价格上涨。

  财新记者调查了解到,中海外之所以折戟波兰,是由于忽略了各种风险。前期没有仔细勘探地形,对合同法律风险审查不足,以及后期谈判沟通不畅,导致中海外对局面逐渐失去掌控。

  财新《新世纪》周刊高级编辑郭琼:

  最大的一个问题是它对法律风险的漠视。这个问题跟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时候,历练的过程形成的经验有关系。因为中国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这方面,很多的经验来自亚非拉一些非常不发达的国家,而且很多是从援建项目开始的。这些经验就会掺杂一些政治的因素,或者非法治的因素。所以他们养成的一些习惯,就像在国内做项目一样。

  一般来讲,很典型的“中国式的打法”,首先是低价拿标,先把标拿下来,然后慢慢地通过在工程建设中,各种各样的工程变更来实现一些利益的补偿。最后它会达到基本的成本覆盖。它认为这个做法是能做得下来。但是通过中海外的案例,我们看到的是,很特殊的一个背景是在欧洲市场,尤其是在一个相对法治水平比较统一的一个欧盟市场。在欧盟国家,法律是没有弹性的,合同也是死的,这一点是在中国企业意料之外的。

  所有“魔鬼”都出在之前中海外掉以轻心的诸多“细节”之中。这是2009年9月28日中波双方签署的合同文本。 令人意外的,A2项目C标段的主体合同只有寥寥四页A4纸,但至少有七份合同附件。其中,仅关于 “合同具体条件”的附件就长达37页。A标段的合同也存在类似的情况。中海外联合体与业主签署的是波兰语合同,而英文和中文版本只是简单摘要。知情人告诉财新记者,“中海外甚至只是请人翻译了部分波兰语合同”。

  项目招标合同参考了国际工程招标通用的菲迪克(FIDIC)条款,但与菲迪克标准合同相比,双方最终签署的合同删除了很多对承包商有利的条款,这其中就包括,如果因原材料价格上涨造成工程成本上升,承包商有权要求业主提高工程款项等等。就这样,中海外在一份不甚了解,也对自己保护不足的工程合同上,毫不犹豫地签了字。中海外曾在今年5月份向波兰公路管理局提出,由于沙子、钢材等原材料价格大涨,要求对中标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但遭到公路管理局的拒绝,其依据就是这份合同以及波兰《公共采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财新《新世纪》周刊高级编辑郭琼:

  因为在我们采访过程中,经常会有采访对象,就是来自联合体的中资企业的人,他们不约而同地会抱怨,说中国企业进入欧洲市场,受到了很多欧洲公司的歧视,甚至是敌视,用了一些阴谋论的字眼。但是我想,竞争(在任何市场)都是难免的。

  我觉得更多中国公司走出去的话,更多是要意识到你这是一个商业行为,你要把所有的过程,包括招投标,把你的经济行为放到一个商业层面去考虑。你不可以依赖太多的政治因素,和很感性的因素,去抵抗你可能面临的风险,所以我想,这是中海外很大一个教训。

  无论原因如何,这一原本被各方寄予厚望的中波首个基建合作项目,就这样在市场充满负面的评论中戛然而止。波兰公路管理局已向中海外以及联合体发出索赔律师函。在一位熟悉国际工程承包法律纠纷的律师看来,中海外波兰事件只是中国央企、国企“走出去”过程中一个交学费的典型案例,“中海外不是第一个,肯定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财新特派华沙记者倪伟峰:

  在6月18号的时候,波兰总理图斯克也对外界表示,中海外不仅高估了自己的能力,而且视当地的政策、法规、程序为无物。实际上图斯克的评论在我们这一次的调查过程中也是从多方得到证实,不仅在波方,也在中方。不仅如此,契约精神的缺失,联合体内部矛盾不断,管理模式的陈旧,以及混淆商业和政治,这些都给中海外及其联合体带来了切肤之痛,实际上也给即将走出去,将要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敲响了警钟。

评论
案 例
波兰业主向中海外索赔2亿欧元
特派伦敦记者倪伟峰 记者 谷永强 09月19日 10:22

2亿欧元的索赔总额“包括10℅的违约罚金以及因工程延期所产生的近四个月的过路费损失”

研究报告
波兰业主向中海外索赔2亿欧元
特派伦敦记者倪伟峰 记者 谷永强 09月19日 10:22

2亿欧元的索赔总额“包括10℅的违约罚金以及因工程延期所产生的近四个月的过路费损失”